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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殺害同居人小孩再棄屍被求處無期徒刑

【大紀元6月3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錫璋台中市三十日電)台中市劉姓男子與一名離家出走的有夫之婦租屋同居,有時幫助照顧未滿三歲的小孩,可是他卻無法忍受小孩找媽媽的哭泣聲,憤而涉嫌用枕頭悶死無辜的小孩,並予以棄屍,而且還對同居人謊稱小孩在公園失蹤。後來逃不過良心譴責而自首,檢察官在起訴時求處無期徒刑。

台中地檢署起訴書指出,二十七歲的台中市劉姓男子於民國九十年五月間,與一名和丈夫感情不睦而離家出走的女子租屋同居,這名女子則帶著一名未滿三歲的小孩在身邊。

起訴書說,九十年七月間,劉姓男子用機車搭載同居人前往上班,返家途中小孩哭著找媽媽,回家後依然沒有停止哭泣。劉姓男子動手毆打無效後,竟然起了殺機,用枕頭悶住小孩頭部,造成小孩無法呼吸而死亡,他則把屍體丟棄在台中市一處重劃區的草叢中。

當小孩母親返家詢問小孩去處後,劉姓男子先是謊稱送往堂姊家照顧,在無法掩飾後,又騙稱小孩在豐原市一處公園失蹤。

良心一直不安的劉姓男子又因另案遭到法院通緝,去年七月間他向警方投案,並自首殺害小孩棄屍的犯行。檢察官認為劉姓男子的手段兇殘,且喪盡天良,但事後已有悔意,所以依殺人罪嫌起訴時,建議法院予以判處無期徒刑,並宣告褫奪公權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