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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開放以新台幣收付投資國外有價證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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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6日訊】過去投資人委託證券商買賣外國有價證券,須以外幣方式交割,中央銀行今天表示,下週起得以新台幣辦理交割款項及國外費用之收付,以增加投資人便利,降低投資成本。

據中央社5月16日報導,投資人透過證券商買賣外國有價證券,原本規定應以外幣方式交割款項及國外費用,央行配合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修正發布「證券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管理規則」,下週起開放新台幣直接收付辦理。

投資人如果單筆投資金額未超過五十萬美元不必申報結匯,而個人結匯一年最高額度為五百萬美元,企業結匯一年最高額度則為五千萬美元。

央行表示,今天已通函指定銀行有關結匯事宜,應依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規定,利用委託人每年結匯額度,由證券商檢具相關文件向指定銀行辦理,包括證券商填寫的結匯申報書、委託人出具的結匯授權書、委託人清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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