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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擬准懷孕偷渡犯墮胎

(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4月11日訊】 據自由時報4月11日報導,針對收容在新竹大陸地區人民處理中心的懷孕大陸女子,許多是在非自願情況下懷孕,並衍生諸多問題,多數懷孕大陸女子都不願意保留小孩,甚至還有人以自虐、跌倒等方式,達到流產目的,內政部考慮在符合優生保健法、人道考量以及當事人意願等三項前提下,給予協助人工流產,但全案仍待與陸委會、衛生署討論後才會定案。

對此,陸委會官員表示,優生保健法對人工流產有很清楚的規定,內政部若有此構想,必須依照相關法律規定辦理。

官員指出,靖廬女性收容人懷孕、生子的問題確實值得注意,我方已透過管道與對岸溝通,希望能優先遣返未成年及懷孕等特殊狀況的收容人,雙方正積極協調。

衛生署國民健康局局長翁瑞亨說,優生保健法規範對象是中華民國國民,大陸人士並未納入,若已懷孕且待遣返大陸女子,在身心狀況不佳情況下,自願接受人工流產,衛生署會配合辦理。

衛生署副署長李龍騰表示,如果偷渡來台的大陸女子有意願進行人工流產,必須先徵詢配偶的意見,同意後才可實施,對於未成年女性,或是無法諮詢配偶意見的情況下,就可由行政院擔任法定代理人,同意為其進行人工流產手術。

內政部長余政憲昨天指出,新竹收容中心已經出生十九個小嬰兒,目前還有三十七名女子待產,過去許多大陸女子遣返回大陸後,很多小孩都被賣掉,而且「在父親不知道是誰的情況下,這些年輕、未婚的女子,又將如何照顧小孩」?

余政憲說,這項構想「絕對尊重生命」,且是「問題導向」,如果確定要執行,將由新竹收容中心特約醫院衛生署立新竹醫院執行,但凡是未成年未獲監護人同意,或已婚未經配偶同意的懷孕大陸女子,即便本人有意願,在未完成文書認證前,都不予考慮施以人工流產。

余政憲並譴責中國政府,指「全世界沒有一個國家,不讓自己的人民返國」,由於中國政府不願意依過去兩岸協議,讓這些大陸女子早日遣返回家,以致衍生出諸多問題。內政部入出境管理局長曾文昌說,此構想用意出自惻隱之心,因為多數懷孕大陸女子都不願意保留小孩,甚至還有人以自虐、跌倒等方式,達到流產目的。

新竹收容中心主任賴械壹說,目前三十七位懷孕者中,有十九人懷孕未超過二十四週、十一位要求人工流產,且這些人幾乎都是因賣淫懷孕,如果在法令允許下可以人工流產,對她們未來的身心、健康都能有所幫助。

內政部參事劉文仕表示,大家應該從人道關懷的角度來思考這個問題,基於婦女身體自主權,依據優生保健法第九條第一項第五款、第六款規定,只要是因被強制性交、誘姦、或與依法不得結婚者相姦受孕者,或因懷孕或生產,將影響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等理由的大陸女子,只要出於自願,應該都協助她們人工流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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