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要聞

包道格:台灣須立法使智財權長期受保護

【大紀元12月9日訊】(中央社記者李佳霏台北九日電)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處長包道格今天表示,台灣加入世貿組織時,曾對保護智財權作出主要的承諾(TRIPS),它的目標應不只是短期策略上的成功,而須做到長期且充分的保護。他認為,台灣應儘速立法對盜竊智慧財產加重刑罰,創造對知識產業投資人友善的商業環境,以吸引外資。

據中央社12月9日報導,包道格今天出席台美智財權保護暨執行研討會,他專題演講「智慧財產權保護:健全經濟的支柱」時作上述表示。

他說,這項研討會為大家提供一個機會,思考強而有力的智財權保護與經濟復甦關係,台灣今日所面對的主要挑戰是,如何以最佳情況應對改變中的世界經濟競爭,而保護智慧財產權是面對此種挑戰的要素,因為堅強的智財權規範,能將台灣人民的才能與技術轉變為可賣資產。

他進一步指出,台灣加入世貿組織時,曾對保護智財權作出主要的承諾(TRIPS),例如立法對盜竊智慧財產加重刑罰,以遏阻可能的剽竊行為,並保護提供政府所要求的證明產品有效性及安全性資料。遺憾的是,立法院上會期並未通過著作權法修正案,這嚴重削弱著作權的保護,特別是有關剽竊的罰則,且台灣對醫藥製品特別資料的保護也尚未立法。

他強調,台灣的貿易夥伴希望台灣履行與智財權有關的世貿組織承諾,想取得台灣司法體系對智慧財產保護的信心。他認為,外商的直接投資最近數年顯著減退,為吸引新投資,台灣需要一種對知識產業投資人友善的商業環境。

包道格表示,最近台灣在執法方面取得一些成果,但不足以取代必要的立法改變,台灣應追求的目標應不只是短期策略上的成功,而必須做到長期且充分的保護。

台灣若能夠克服盜版對其投資商譽的損失,預計將能招來更多的外資和以知識為基礎的新工作機會,以取代那些已由低廉勞工的競爭者所經營的傳統製造業。面對智慧財產罪犯的奸巧,讓執法單位有應接不暇狀況,包道格特別呼籲台灣政府和智慧財產權所有人團體通力合作,採取具體步驟加強台灣的智慧財產權保護。(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