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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應該發生的重慶井噴(上)

【大紀元12月31日訊】亞洲時報淼野12月31日報導,據人民網最新消息,重慶開縣川東北氣礦事故遇難者總數已增至234名。雖然事故真相目前仍在國務院調查組調查之中,但仍有不少知情人士通過網路揭露此次事故的真相,知情人士指此次事故不是意外事故而是人禍造成,並指責中石油和當地政府的管理不善、預防措施不到位和救援不及時是導致此次事故的重要原因。

一位自稱是四川石油管理局員工的網民透露的重慶氣礦事故原因分析在國內的各大BBS上被廣泛傳開,據他透露,此次事故完全是有關方面管理不善導致的責任事故。

該人士對事故原因分析說,此次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是:1、泥漿迴圈當班技術人員脫崗;2、在進入高危地層前對鑽機的頂部驅動系統沒有進行檢查和維護,關鍵時候發生停頓故障;3、防噴器沒有安照安全要求配備鑽杆鑽具的切斷裝置,安全設施不到位;4、在鑽井進入高危地層前沒有事先告知當地政府做好事故應急疏散和救援;5、甲方(川東北氣礦)監督不到位(據說是在喝酒)和甲方對鑽井成本的壓制使鑽井設計中存在安全缺陷,如泥漿比重不夠,安全設備配備不足,而事先甲方也知道羅家寨構造的氣井都屬高壓高含硫開發,乙方(四川石油管理局川東鑽探公司)提出的安全設備的配備和環保的資金投入甲方只在鑽井費用中象徵性地表示,完全不夠,強行要乙方簽定工程合同和安全合同。

素來遵守宣傳紀律的中央電視臺對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的管理也提出了質疑,報道說,早在今年4月2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為全面掌握石油天然氣開採企業安全生產狀況,對包括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在內的三大石油石化企業發文,決定在石油天然氣開採企業開展安全生產狀況評估工作。

評估的內容有:建設專案立項前是否進行了安全條件論證、是否按照有關規定進行了安全預評價、投產前是否進行了安全驗收、是否具有重大隱患識別機制、安全投入是否滿足基本安全生產條件、應急預案制定情況、應急預案演練情況、是否制定了安全指標,等等。顯然這些安全生產狀況評估工作只是流於形式,並沒有起到真正的作用,否則也不至於釀成此次嚴重的事故。

對於中石油在此次事故中暴露的管理問題,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顯然也不敢包庇了,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新聞發言人黃毅27日在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說,石油天然氣開采屬於高危行業,應當有能力預見到作業過程中可能誘發井噴並造成有毒氣體外泄。按照有關規定,應當制訂事故應急預案,設置救援機構和隊伍。如果沒有達到這些要求,那就存在管理上的漏洞。

黃毅還含蓄的指出,安全生產事故大部分都是由於企業員工現場違規操作造成的,通過專家對井噴現場的分析,正常情況下,井噴是從鑽杆中心噴出的,而這次是從井壁噴出的。之後,有毒氣體沒有得到及時有效的控制,使周圍群眾大量中毒死亡,這是不正常的。發言人的這一表態實質上是在暗示中石油管理上是存在很大問題的,對於這些問題,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將會嚴格追查。

新華社報道還引述一名四川石油管理局員工的話說,“事發當晚井鑽至高壓和高含硫地層,但泥漿循環液面觀測人員「脫崗」,使當班工程師和平臺操作人員不能及時發現險情。而在平臺作業的井架等裝置又突然發生故障,在關鍵時刻使井下二百零八米的鑽杆和鑽具不能起升。發生井噴時井口控制人員試圖關閉井口,但防噴器沒有切斷鑽杆、鑽具的裝置,井口關閉時卡在鑽鋌上,令井噴進一步失控,釀成災難。 ”

中石油和當地政府在事故發生之前缺乏必要的預防措施顯然也是造成此次事故如此嚴重的一個重要原因。中央電視臺《社會記錄》報導說,此次事故受災最嚴重的是距礦井只有3、500米的小陽村,該村死亡人數是此次事故死亡人數的90%。倘若這些村民之前曾有受過突發事故訓練和準備必備的逃生器械,或者是遷移到離礦井較遠的地方,這些村民的死亡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中石油似乎更應該對此次事故負責,“中石油在開採前就應該知道可能出現的事故及其處理方法,他們有沒有把這些隱患告訴過氣井附近的村民?有沒有教過他們如何應付井噴之類的突發事故?開縣擁有如此豐富的天然氣資源,但帶給開縣人民的卻不是滾滾的財富,而是噩夢一般的人間慘劇。”一位自稱是重慶開縣人的網民如是說。(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