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要聞

陳水扁釋利多 3大基金可投資創投

【大紀元12月31日訊】〔自由時報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台灣政府再釋出重大財經利多!台灣領導人陳水扁昨晚出席「中華民國創業公會」年終餐會表示,為協助創投產業的資金募集,將擴大創投業資金募集來源管道,讓創投事業能納入3大基金的業務投資範圍。同時,並放寬創投投資限制,由原來只能投資科技業和一般製造業,擴大到服務業。

 台灣創投業在歷經科技股泡沫化的衝擊之後,元氣大不如前,因此近2年來,創投業者不斷大聲疾呼政府伸出援手,包括政府基金開放創投業務等,而在昨天這場餐會上,陳水扁則當面向創投業者釋出利多,提出正面的回應。

 陳水扁對於台灣創投業之貢獻表示高度肯定,他指出,創投產業愈活絡,整體經濟創新的速度就愈迅速,愈能保持競爭的優勢,同時也能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並加速國內產業的轉型與升級,創投業的發展攸關國家整體經濟的盛衰。

 在擴大創投業資金募集來源管道方面,陳水扁表示,政府將放寬金融控股公司及保險業的資金運用限制,協調「郵政簡易人壽保險資金」、「勞工保險基金」及「勞工退休基金」3大資金,將創投事業列入基金投資的範圍。

 同時,為配合企業併購及重建的需要,經建會也正研議修改「中長期資金運用策劃及推動要點」,幫助資金導入市場,協助創投業者拓展企業併購及重建的業務。

 陳水扁指出,在創投事業資金的運用及投資範圍,政府也完成一系列法規的修訂。

 首先,針對創投業者尚未完成投資的短期資金,不再限制只能存放在銀行的存款帳戶,而放寬到可以投資債券型基金、信託資金、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國庫券,或者銀行可轉讓定期存單等的商品。

 其次,放寬創投業者的投資標的限制,由原來的科技業和一般製造業,再擴大到國內的服務業,使得國內有發展潛力的服務業,也能得到創投業的資金協助﹔同時也將允許創投業者,在資本市場中,認購原投資事業的可轉換公司債,以及買回已經處分的原投資事業股份。

 此外,政府也將允許創投業者,參與非屬原投資事業以私募方位理的現金增資,使創投業者進一步參與、並推動企業合併和企業重建的業務。

 對於創投業者關切的「投資抵減稅額」,陳水扁表示,如果創投事業的股東已享受投資抵減的創投事業,只要在其基本額沒有減少的情況下,原則上創投事業股東已適用投資抵減稅額的部分,將可不用再追繳。(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