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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訪】鄭恩寵律師郭國汀談鄭案內情

【大紀元12月26日訊】(大紀元特約記者﹑希望之聲廣播電臺記者 林佳採訪報道)上海律師鄭恩寵曾經為上海市拆遷戶代理訴訟並將上海首富周正毅告上法庭﹐10月28日上海市中級法院以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機密的罪名判處鄭恩寵律師三年徒刑。案中所指的泄露國家機密是指鄭恩寵傳真給設在美國紐約的中國人權組織的一篇文章﹐該文章是新華社報導是上海拆遷引發衝突的一篇內部文章。鄭恩寵不服判決上訴﹐12月18日上海市高級法院裁定駁回鄭恩寵的上訴﹐維持原審各項判決。大紀元特約記者19日電話採訪了鄭恩寵案辯護律師之一郭國汀﹐他講述了上海市高級法院判決此案的前後經過。

記者﹕ 你作為他的辯護律師﹐你有沒有參加這高院的最後審判?

郭國汀﹕有的﹐我從頭到尾都參加了。

記者﹕ 審判一共有多長時間?

郭國汀﹕宣判總共才35分鐘到40分鐘﹐在法庭上這個案子沒有公開審理﹐二審是書面審理﹐書面審理之前有一個法官跟我們兩位律師有 過一次面談﹐談了大概一個多小時到二個小時的樣子。

記者﹕ 哪個地方的法官?

郭國汀﹕就是高級法院的法官。他臨時決定告訴我們不開庭審理﹐所以要我們跟他們口頭交換意見﹐沒有跟公訴人的交鋒﹐沒有辯論﹐只是把我們的觀點向三位法官陳訴。事後給了我們一天的時間﹐寫辯護詞。時間非常之緊﹐如果我們不是從頭到尾跟着﹐真是無法寫出這些辯護詞來﹐我覺得這些都是很不公平﹐很不合理的。明確告訴我們如果超過時間提交﹐就不認可我們的辯護詞。這種做法也是絕無僅有的﹐這麼重大的案件給律師一天的時間寫辯護詞。

記者﹕ 你覺得法官作這個判決是他的獨立判決嗎?

郭國汀﹕我不認為﹐因為根據對這三位法官的了解﹐這三位法官的水平都是相當高的。不論是法律知識還是他們的判斷力還是智慧﹐我認為這個判決不可能是出自他們真心的想法﹐一定是受到上面某種行政上的壓力。上面定的這個調子要他們執行。比如說定了這個人有罪﹐你法官去給判。你法官就得想盡辦法去圓這個有罪的判決﹐是這麼一種判決。所以一審是這樣﹐二審同樣是這樣。但是這個二審的判決應該說是比一審的水平更高。幾個法官水準比一審的確實要高一些。但是問題是法官的智慧﹐法官的水準不應當用到這個方向去了﹐等於你根本就不是法官了。法官應該有獨立的判斷﹐不能夠別人怎麼說就怎麼判那。這些一審﹐二審的法官他們這麼判﹐他們因為飯碗在人家手上。所以他們不得不按照上面的指示來行事﹐但這絕對不是他們個人的本意。

記者﹕ 但作為你是鄭恩寵的辯護律師來說﹐你在幫鄭恩寵辯護的過程中有沒有受到來自各方面的壓力﹖

郭國汀﹕我只能這麼說我受到了來自各方面的壓力﹐不只是一方面﹐而是各方面﹐壓力是很大的。這個壓力是讓你睡不着覺的壓力。

記者﹕ 請問你能不能描述一下。

郭國汀﹕你知道我在中國﹐我要是具體地描述就不太好了。

記者﹕ 當時這網上說的上海市保密局說鄭恩寵泄露了秘密級國家機密﹐法律上有沒有規定說什麼樣的秘密算是國家秘密﹖

郭國汀﹕法律有規定的很含糊其辭﹐就是危害國家安全或者是國家利益的﹐經過法定的程序標明例題的這個東西才是文件或者是資料才是國家秘密。這個案件的本質﹐或者這個案件的關鍵所在﹐這篇文章無論是從他的形式還是從他的內容﹐都遠遠不構成國家秘密。從形式上看這篇文章沒有標明秘級, 這是法律的要求﹐第二個就是說這篇文章的內容我實際上早就看過了﹐好多拆遷戶手上人手一份﹐這是有人散髮的吧﹐在法庭外面散髮了壹佰多份。很多拆遷戶手上都有這篇文章﹐這篇文章內容上來看非常一般﹐根本就不存在什麼秘密的問題﹐是關於一名記者本人去採訪強制拆遷時遭到一些公安阻撓﹐限制他人身自由20分鐘﹐然後把他的錄像和相機也搶了, 把他拍的東西都暴光。這根本就不存在什麼秘密的問題。這名記者很惱火就寫了這篇文章。 這篇文章沒有在主流的媒體上報導﹐原因很簡單﹐我們國家不是執行新聞控制嗎﹐嚴格來講就是沒有新聞自由了。所以他變成了內參選編﹐選進了這篇文章。但是事後各報紙發表的有關強制拆遷的文章, 從深度和揭露的問題遠遠超過這篇文章 ﹐這篇文章我認為只是一般的文章﹐4月份的一篇文章。

記者﹕ 你認為根本原因是什麼呢﹖

郭國汀﹕現在根本的原因是因為鄭恩寵是一個很專業的律師﹐專門打這個強制拆遷這方面的官司。所以他的對手都是有錢有勢的人物﹐不是有錢的商人就是政府。那麼打了這五百多場官司呢﹐必然的會觸犯別人的利益。原來人家搞好了很順的拆遷工程﹐如果鄭恩寵從中維護拆遷者的利益﹐這必然會使得非法的工程下馬﹐或者是停頓。那就觸犯了這些人的利益﹐這就是問題的所在。因為他打了十年的官司﹐十年這方面的財經官司﹐行政訴訟﹐這樣他實際上已經成了有關權力 部門人的眼中釘肉中刺﹐欲除之而後快。已經到了這種地步。所以到了最後兩年不給他註冊。中國的律師執照是每年註冊一次﹐如不註冊就等於第二年就不能職業﹐對他就是採取了這種措施﹐最後兩年不給他註冊。他為這個註冊問題一直打官司打到最高法院。

還有一個直接的導火線是周正毅。周正毅之所以被告上法庭就是鄭恩寵幫拆遷戶打成了這場官司。我想如果沒打成這場官司鄭恩寵也不會被押進去﹐因為還沒有觸犯到這麼大的利益﹐周正毅案大家都知道涉及到的內幕太深了。牽扯到的人物層次很高﹐利益集團的利益擺在那兒﹐鄭恩寵到後期呢實際上也口無遮攔﹐接受了很多境內外記者的採訪﹐這樣的話有關部門就要封他的嘴。這是我個人的分析。對不對只能靠歷史去檢驗。

記者﹕ 你跟鄭恩寵有沒有過個人的交往﹖

郭國汀﹕四年前我從福建調到上海來認識的第一個律師就是鄭恩寵。因為都比較談的來﹐所以我們倆每天下課以後散步﹐聊天談了很多問題。他的經歷跟我的經歷有點相似吧﹐也是下過鄉當過工人﹐然後自學考試當上律師的。他的性格非常直﹐不會轉彎抹角。

記者﹕ 你對他的人品個性有什麼平價呢﹖

郭國汀﹕我對他的人品個性的平價是相當高的。他不是個聖人﹐他有他很多的缺點﹐或者不足﹐他是從北大荒回來。天天是白天上班晚上自學﹐這樣學出來的。他除了法律知識外﹐房地產方面知識特別豐富。他對哲學﹐自然科學﹐心裡學﹐社會學這類東西接觸的非 常少﹐文學他接觸的也少﹐但是這個人非常直率﹐敢於跟各種各樣的惡勢力作鬥爭。他告過好多人﹐告過司法局﹐應該是中國第一個律師告司法局的人。告司法局收費﹐當時每個律師事務所每年要繳五萬塊錢﹐每個律師要繳五千塊﹐那叫做司法局的管理費﹐他是第一個中國律師告司法局的人﹐而且他告贏了。而且他也是第一個中國律師告頂頭上司﹐告司法局的副局長﹐當時還有一個律管處長自己不經考試給自己批律師資格。其實這種現象在全國很普遍, 但沒有律師告哇﹐他很勇敢的一個人出來告。他一告也告贏了。

記者﹕ 所以鄭恩寵這個人是一個非常有正義感的人。

郭國汀﹕他告是告贏了﹐但從此就得罪太多人了。因為這些官員都是千絲萬縷聯繫着的呀。

記者﹕ 現在他的這個案子被高院駁回維持原判﹐你作為他的辯護律師﹐你將來還有什麼打算呢﹖

郭國汀﹕我們的打算很簡單﹐我們會繼續申訴﹐而且我們是向最高法院申訴。我們不會在上海申訴﹐上海申訴肯定沒用。因為鄭恩寵觸犯的利益是地方的利益﹐還不是全國性的。

記者﹕ 你肯定嗎﹖

郭國汀﹕我認為是肯定的。

記者﹕ 如果周正毅這個案子在中央還有根基的話﹐你們怎麼辦?

郭國汀﹕再有根基我認為中央也不是鐵板一塊﹐中央也不是所有的人都是是非顛倒﹐但是在上海就不一樣﹐上海是一邊倒。都是敢怒不敢言。甚至是不敢怒也不敢言。我想在北京﹐在最高法院就不一樣了。上海市政府的勢力還不至於影響到最高法院。我認為這案件不是案件本身的問題﹐應該是涉及到全體律師的利益﹐也就是全體中國人的利益。你對外交往的自由或者是一種權力。

記者﹕ 郭國汀還表達了對中國新聞自由現狀的擔懮。

郭國汀﹕我覺得沒有新聞自由就沒有一切﹐新聞自由才能使言論自由得到實現﹐才能使思想自由能量得到釋放﹐沒有新聞自由﹐沒用出版自由﹐人們 接受信息或者都是你的一邊倒的欺騙現象﹐天天灌輸這些欺騙東西你怎麼會有思想呢。

記者﹕ 謝謝郭國汀律師接受我們的採訪。(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