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劄子

【大紀元11月30日訊】

宋 趙鼎

劄子 冊

紙 楷書

33 x 50.8公分

  趙鼎(1085-1147),字元鎮,山西聞喜人。他是南宋初主戰派的中堅人物,也是一名著名的忠良。趙鼎在隨高宗南渡後,曾薦舉張浚,兩人並為宰相。後來因為與秦檜議和的主張不合,便被秦檜及其黨人誣陷,被貶謫至泉州(今福建晉江),後來更移置漳州(今福建漳州)、潮州(今屬福建潮州),最後甚至被逼迫絕食自盡。

  這幅「劄子」又名「郡寄帖」,是紹興八年(1138)之後,趙鼎遭貶謫,出知泉州時向張浚奏陳的文書。當時張浚正任福建安撫大使,兼知福州(泉州屬福建路)。由劄中「鼎以罪名至重」、「鼎方在罪籍」等等語句,可知趙鼎當時對於遭陷一事的憤恨之情。

  趙鼎雖然並不以書法聞名,但由此劄子看來,通幅以顏體書寫,運筆結字莊嚴而凝重,書法功力頗為深厚。顏真卿是唐代的大書家,也是著名的忠良臣子,可能因為精神相通的緣故,趙鼎和顏真卿的書風都展現相同的氣度。

  趙鼎(西元1085-1147年),字元鎮,自號得全居士,山西聞喜人。通經史百家之書,登崇寧五年(1106)進士,對策斥章惇(1035-1105)誤國,累官河南洛陽令。隨高宗南渡,除權戶部員外郎,累官殿中侍御史,陳四十事,遷御史中丞,後進尚書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樞密使。初鼎薦張浚(1097-1164),後並相協力,以圖復興之功,與秦檜(1090-1155)論和議不合,罷居興化軍,移漳州、潮州。在潮州五年,杜門謝客,紹興十七年(1145)移吉陽軍,不食而卒,年六十三。自題銘旌云:「身騎箕尾歸天上,氣作山河壯本朝」。孝宗即位,追諡忠簡,封豐國公。(註1)

  本幅楷書,凡十二行,每行字數不一,共八十八字。劄子係一種比較簡單的表奏文書,唐時稱牓子或錄子,宋時始改稱劄子,至南宋時,士大夫間往來書信亦可稱為劄子。本劄以顏體書寫,特顯莊重,為趙氏出知泉州時所書。史傳稱:「鼎至越丐祠,檜惡其逼己,徙知泉州」,是知鼎知泉州當在紹興八年(1138)之後,時張浚任福建安撫大使,兼知福州,泉州屬福建路,此或即奏陳張浚之劄。宋代傳世劄子中,此劄當為年代最早者。(註2)

(朱惠良)

註1:昌彼得等編,《宋人傳記資料索引》(臺北:鼎文書局,1975),第四冊,頁3355-3357。

註2:徐邦達,〈趙鼎郡寄帖〉,《古書畫過眼要錄》(長沙:湖南美術出版社,1987),頁422-423。

文見國立故宮博物院編輯委員會編,《宋代書畫冊頁名品特展》(台北:國立故宮博物院,1995),頁244-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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