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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讀程序疏漏 王金平:無損法律效力

【大紀元11月29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黃維助╱台北報導〕立院院會前晚處理公投法三讀程序引發爭議,立法院長王金平昨天指出,已完成三讀的公投法當然具有法定效力,整個處理過程雖不完美,但不能稱為重大程序瑕疵,而且立院還有覆議的空間,行政院是否要覆議,應等立院所有程序走完再決定。

 依相關規定及時程推算,若有黨團要提出覆議,最遲須於下週二院會散會前提出,不過,目前朝野黨團均無提出覆議的打算;民進黨團幹事長陳其邁指出,黨團認為有爭議的條文都是經過表決決定,當時泛綠陣營的立場都是反對,也就無法對這些爭議條文提出覆議;國民黨團書記長李嘉進表示,泛藍陣營認為前晚通過的公投法沒什麼問題,也沒有必要提出覆議。

 對於公投法過關引發的紛爭,王金平指出,依規定,在下次院會散會前,立法院有權提出覆議,雖然不一定有人提出覆議,但行政院可以等立法院走完所有程序,再決定是否提覆議,若是全案覆議,一旦覆議成功,整個案子就回到原點,「等於公投法就沒了」。

 至於泛綠陣營醞釀展開三招救公投的動作,王金平認為,聲請釋憲是大家的權利,「該提就提」,立法院是議決機關,任何決議都是立院共同決定,公投法有無違憲,大家可以討論,甚至聲請釋憲。

 王金平強調,公投法本來就是政治性法案,如果對內容有意見,也可以循修法程序提出修正案,重要的是依法行政。

 至於泛綠陣營抨擊公投法三讀議事處理程序的瑕疵爭議,王金平除再次口頭說明外,也備妥書面資料澄清外界的疑慮,強調公正處理議事的原則。王金平指出,原來公投法有五個版本,而且均以逕付二讀處理,並在前天下午才決定二讀處理程序及收到各黨團的修正提案,時間已非常緊迫,加上條文內容分歧極大,二讀會後的整理工作十分困難。

 王金平強調,三讀會時,議事人員將部分條文依法制局修訂後的條文宣讀,這不能說沒瑕疵,但他當場已宣告更正,並將相關條文逐一表決通過,「符合議事規定及程序」,並無重大程序瑕疵問題,而當天院會的錄影錄音作業運作正常,立委若有疑慮,歡迎查詢。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立法院前晚表決公投法,爆發重大議事爭議,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昨天認定公投法第二、十四、二十八條內容牴觸憲法,民進黨團也確定將聲請釋憲。黨團並質疑院長王金平處理議事不中立,但黨團隨後拜訪王金平,改口稱王的議事公允,是議事人員有疏漏。

 立法院前晚表決公投法,爆發重大議事爭議,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昨天質疑王金平縱容議事人員違法、偷渡,議事不中立,要求王金平出面處理,並認定公投法第二、十四、二十八條內容牴觸憲法。

 民進黨團幹事長陳其邁稍後並拜會立法院長王金平,不過會後陳其邁態度和緩,他表示,王金平在朝野協商與議事處理都相當公允,但由於議事人員疏漏,造成三讀會有瑕疵,希望王金平就程序部分進行補正,並盼王站在國會議長立場替民進黨團主持公道。

 陳其邁指出,前天三讀過程相當混亂,他不忍苛責王金平,何況前天的情況,就算千手觀音也很難主持議事程序。但民進黨立委賴清德批評,前天是台灣民主史上重要的一天,但在連宋競選總部主委王金平的主持下,成為歷史上最黑暗的一天,過程及內容違法違憲;立委陳景峻也譴責三讀程序違法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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