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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文回顧】杜導斌:支援23條就是賣港主義 賣國主義

【大紀元11月25日訊】編者按:

大紀元專欄作家杜導斌上個月底被有關當局拘捕,罪名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這並不令人意外,中國政府風聲鶴唳,草木皆兵也非始於今日。

中國自由作家前赴後繼,堅持批評社會不公和卑劣現象,竟至身陷牢獄,亦非自杜先生起。杜先生及其志同道合的一些知識份子,堅持為底層民眾呼籲,堅持不諂媚金錢和權力,在那九百六十萬平方公里的國土上,恰如螢火蟲一般,點綴在一片黑暗的中國知識界。黑夜的手雖然扣住了星星光點,但卻無法扣住無數渴望光明的靈魂。

杜導斌文章的觀點,或許尚有討論商榷之處,但他獨身黑夜之中,直面黑暗絕不後退的道德勇氣,卻是堪使吾輩仰視而慚愧不已。從今天起,大紀元網將逐日重登杜導斌先生的文章,直到他獲得自由,能夠重新再次為大紀元撰稿為止。

杜導斌:支援23條就是賣港主義 賣國主義

兩個世紀前,拉法葉特先生以一個普通公民的身份自命爲國家主權者。他用自己的言行宣告,王權不是主權,政權不一定是主權,只有民衆才是國家主權的天然享有者。拉法葉特侯爵爲自己的祖國乃至全世界人民作出了表率。今天,每一個法國人都成爲自己國家的主權擁有者,每一個地球村民無不希望成爲自己國家的主權者。

重提這個歷史人物,是爲了厘清與23條立法直接相關的一個重要然而至今模糊的觀念:香港是回歸祖國,還是回歸獨裁的中央政權?如果是回歸祖國,回歸後的香港就是主權在民的香港;如果回歸後主權不在港人卻爲北京所竊取,那麽這不是回歸,只是掉換主子。北京在1997年提出的“中央人民政府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的宣言是包藏禍心的。這句話強烈暗示出北京取代英國成爲香港新的宗主國的企圖。所以,準確無誤地說,1997應該是而且只能是香港人民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的開端,而決不是什麽“中央人民政府恢復行使主權”。

我這樣講絕不是鼓吹分裂,也不是說中國的政府無權管轄香港事務。我所說的是下面兩點:第一,現在的中央政府是不是合法政府?結論是:不是!現在的北京政權不是民選政權,它的權力來源根本不合法,它已經腐敗透頂。現在的大陸民衆(也許還包括香港民衆)中的絕大多數對這個政權的態度是失望、反感、痛恨,是巴不得它早點垮臺,陸肆運動和近幾年來風起雲湧此起彼伏的遊行示威抗議對我的觀點作了充分說明。第二,即使是合法的政府,它有沒有權力把屬於公民的基本權利剝奪掉?沒有!合法的政權只有經民衆授權的有限的權威,不應該有無限制的權力,爲所欲爲權力的存在本身就說明了政權不合法。23條立法草案中,“任何港府認爲是煽動性的言論都可入罪,無論此言論是口頭的,書面的,還是電子形式的;發表此言論的人有罪,聽到的人有罪,知情不報者也有罪。香港永久居民,不管身在何方,都受此法律限制;在香港內的人,無論國籍如何(包括過境者和來訪者),都受23條立法的限制。輕者罰款、入獄,重者終生監禁”,“賦予警方無限權力淩架於法律之上,不需有法庭手令隨時可入民宅搜索、拘捕,無需人證、物證,警方的懷疑就是證據,警察就是人證”,“規定反對政府就是反對國家。這裏完全混淆了國家和政府的區別,剝奪了人民監督政府的權利”(戈明:《民主與強權》)。這些條文無一不是以侵犯公民權利爲目標,無一不嚴重違反香港政府必須遵守的聯合國兩個人權公約。這些殘酷壓榨人權的規定與維護國家主權有什麽關係,難道那些全面保障人權的國家就是主張分裂了?

23條立法以侵犯主權國家的公民主權爲宗旨,主張把原本屬於主權者的權利出賣給少數政治寡頭,根本就是個賣身契!賣港契!賣國契!支援它,不僅不是愛國主義,恰恰正是判國主義。反對它,才是真正的愛國主義!

尊敬的香港同胞們,請接受我以一個中國主權者的身份發出的呼籲,起來反對23條吧,推翻它,撕毀它,以愛國主義者的名義!

(12/26/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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