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明輝:定靜齋報話(四十)

鑄造罪惡的機器
殷明輝
【字號】    
   標籤: tags:

據2003年10月24日《華西都市報》第10版國內新聞版以”廣州一戒毒所強迫戒毒女賣淫–原中隊長被判無期徒刑,其他五被告均受刑罰” 為題的報道說:”記者昨日獲悉,廣東省第二工人療養院長洲戒毒所數十戒毒女被賣給’雞頭’一案的幾名被告人已分別被廣州市中級法院判處有期徒刑5年至無期徒刑。經法院審理查明:陳太中、邵麗愛及同案人簡偉珍(另案處理)均是長洲戒毒所工作人員,陳太中為女倉中隊長,邵麗愛、簡偉珍為女倉管教。在2001年 10月至2002年3月間,陳太中、邵麗愛及同案人簡偉珍為了個人私利,利用職務之便,在明知毛祖富、彭安樂及同案人’老王(另案處理)等是控制他人賣淫人員的情況下,還讓他們出資接走在所的女戒毒人員”。

“2002年3月1日,因戒毒所將解散,該所決定無條件釋放10名戒毒女子。陳太中得知後,從中挑選了3名戒毒女,並要求邵麗愛扣留,稱’能賣多少錢算多少錢’。然後陳太中通知毛祖富來戒毒所接人,同時向其索要好處費。3月2日,毛祖富與同案人’小梅’(另案處理)以替3名戒毒女代交戒毒費共人民幣1000元、3名被害人各還人民幣3000元為條件,通過陳太中,將3名被害人接出戒毒所。事後,毛祖富以償還債務為由,將其中兩被害人帶至廣州市海珠區康樂村(另一被害人由同案人’小梅’帶走),夥同同案犯丁傳菊強迫兩戒毒女以約50–130元/次不等的價格賣淫多次。毛、丁兩人從中獲利1300餘元……”

定靜齋主曰:這真是一樁傷天害理令人髮指的罕見案例也。戒毒女因觸犯刑律而見執於戒毒所,本無可非議。而戒毒所繫國家開設的類似拘留所的機構,這個機構具有強制性,在一定範圍內亦向征著一定的權力。戒毒所工作人員的職責則是如何管理好拘執於此間的吸毒人員,幫助教育這類人員戒除毒癮,重新回到社會。’人非聖賢,誰能無過?過而能改,善莫大焉!” 任何接受了戒毒洗禮的吸毒者,只要革面洗心不致故態復萌,就是一個好人,其人格尊嚴應該受到尊重,其其它人生權利更不容侵犯。誰能想像得到,作為代表國家機構執法的戒毒所中隊長等人的心思竟會邪乎到這般地步,為了滿足貪婪的財欲,居然喪盡廉恥地打起了戒毒女的主意。他們本應救助溺水者,卻反而向溺水者投擲石塊。客觀而論,戒毒女蹲在戒毒所裡,固已處於弱勢地位,她們的心理必然有些陰暗的成份存在著,但他們何嘗不希望陽光早日照射到自己的身上呢?

報道中的三位命途多舛的戒毒女恐怕做夢也沒有想到剛出冰窟又進火坑罷?讀報諸君,任隨想像力有多麼豐富,我們始終無法想像利用權力脅迫戒毒女拖著帶傷的靈肉去為他們充當搖錢樹的陳太中、邵麗愛、簡偉珍等人是懷著何等陰暗的心理去策劃這個罪惡勾當的。比之可憐無助的戒毒女,這三位身穿制服的戒毒所工作人員的心理要陰暗多了,他們這種陰暗的心理其實就是一種直接的犯罪心理。但是,可以斷言,他們肯定比一般的罪犯更壞更陰險更可憎惡,故其對社會和人類的危害性也就更大。此外,還需指出的是,在案發之前,此類罪犯均具有公開性、合法性,他們均是披著執法的外衣而進行著明目張膽的犯罪活動的。他們利用手中的那點權力肆無忌憚地把戒毒所變成了一台–鑄造罪惡的機器。他們不僅要吞食弱者的皮肉,還要咀嚼受害者的靈魂。國家任用了這樣卑鄙無恥的小人去參予管理國家機器,其後果不言自明。儘管陳太中等人均已鋃鐺入獄,然其所犯良知罪過卻是百身莫贖,天理難容,必將永遠遭受道德法庭的譴責。
@(http://www.dajiyuan.com)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related article
  • 據《華西都市報》2003年9月2日第3版國內新聞版報道:江蘇"張二江"被判無期。報道說:"2003年8月15日,江蘇省供銷合作總社原主任(正廳級)周秀德接到了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宣判結果: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周秀德自被捕以後一直緘口不語,以為這樣就可以讓辦案人員無從下手。他卻怎麼也沒料到,判決書會來得那麼快,檢察官們以零口供將他定了案,這個曾經風光一時的高干在世人的唾棄中開始了他的漫漫鐵窗生涯。周秀德今年61歲,曾先後任鎮江市政府副秘書長、揚中縣委書記、鎮江市副市長。1990年起任江蘇省供銷合作總社主任。在其任供銷社主任期間,受賄14·76萬元,貪污848萬元。自從被捕以後,周秀德就認準一條:只要自己什麼都不交代,檢察院就拿他沒辦法。因此,不管辦案人員問什麼問題,周秀德要麼一問三不知,要麼大呼冤枉,說自己是清白的。如此零口供下,檢察官們通過從外圍尋找證據,仍掌握了他受賄的犯罪事實。和很多腐敗官員一樣,有了權力、金錢的周秀德也不甘心'在一棵樹上吊死'。在周秀德歸案以後,檢方發現了他的40多本日記本,這裡面記錄著他和上百個女人之間的交往,其中不乏荒淫之詞。"
  • 據2003年9月11日《成都商報》A8國內版載:"本報訊 大連有一個'組織賣淫'的團伙,其組織者首先挑選'艷色美女',而且年齡越小越好,'幹完活'之後,組織者再把賣淫女領到美容院進行處女膜修復,而後,再以'處女'的名義為誘餌,高價向嫖客兜售,週而復始。據悉,這是發生在大連的首例'修復處女膜'賣淫案。近日,大連市中山區法院審結了這起罕見的介紹賣淫案件。大連曾經有一個'友好髮型設計室',很有名氣,位於大連市中山區友好路上,這個髮型屋的門臉不大,但生意特別紅火。老闆叫尹春紅,34歲,女。2002年1月裡的一天,一位搞房地產生意的老總,對尹春紅吐露:想玩點新鮮刺激的。他說;'我們做生意中,暗地裡流傳著這樣一個說法,如果嫖一個處女,見紅,就會有三年的鴻運。'尹春紅覺得這是發財的良機,就找到以前在她店裡打工的徐麗麗(化名),二人一拍即合。於是,兩人四處尋找想靠賣淫掙錢的處女。之後兩人又想了一個妙計,找一些賣淫女,免費為其進行處女膜修復,然後,再高價介紹給大款們。不久,徐麗麗等人就物色了6個'青春美少女',其中四人為在校學生。尹春紅迫不急待地通知'買主'來髮型室。每次當嫖客露出滿意的表情,表示看貨滿意後,這個骯髒的交易就算定下來了。徐麗麗將賣淫女帶到大連市一家頗有名氣的美容院,進行修復處女膜的手術。據悉,每次手術費用都在千元以上,這些費用先由徐麗麗墊付。尹春紅規定了交易的價格:每人每次一萬元。事後,嫖客會與尹春紅交易,將事先商量好的一萬元錢交給他。尹春紅將賣淫所得除了用於支付處女膜修復術的費用及分給賣淫女少部分外,剩餘部分由尹春紅、徐麗麗等人瓜分。"
  • 据《成都商報》2003年9月11日A8國內版轉載的《重慶經濟報》報道:"為保障雙方在戀愛中的最大利益,昨日,一對熱戀中的男女來到重慶匯邦律師事務所,要求律師為他們擬訂一份'戀愛合同'。合同雙方是26歲的李俊和22歲的周雪梅。合同包括七章,共15條。涉及的內容囊括了戀愛的各种情況,詳細列明了約會形式、約會內容、戀愛費用支出、保密、違約責任等要求。在第八條保密中寫道:雙方均要對戀愛全過程中發生的事情嚴格保密,除非對方同意,不得向第三人透露。如果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另一方除有權要求違約方支付相應金額作為違約金;如果一方給另一方造成的實際損失無法用金錢彌補,則違約方應按受害方的要求補償直至足以彌補實際損失。李俊和周雪梅說,半年前兩人正式确立了戀愛關系。然而,与此同時,她經常從報上、電視上看見有些戀人在分手后,視為仇人,互相曝光對方隱私的事。周雪梅萌動了擬訂合同的念頭。"
  • 据《華西都市報》2003年9月2日第3版國內新聞版以醒目大號標題報道:"上饒原市委書記自殺謎團重重"報道提要說:"江西省上饒市原市委書記、市長余小平8月26日凌晨突然在家中自縊身亡,其遺體已于8月29日上午火化。在昨天下午舉行的江西省縣級以上領導干部電視電話會議上,江西省委書記孟建柱提到了余小平自殺事件,他說現在情況不明,案情會在一定時候一定范圍內通報。"報道說:"据知情者透露,在余自殺前,江西省委已決定將余調离上饒,同時決定對余立案偵察。余自殺前一天,省委某領導親赴上饒,找余單獨談話。記者采訪上饒一些官員,他們對余小平的評价比較一致:口才好,能几個小時不用講稿;邏輯思維強,講話無廢話;對數字熟稔于心,如數家珍;精明能干,點子多,作風硬朗,對下屬頗為嚴厲,人人懼之。有人認為,他是上饒市歷任市委書記里最強的。一名老干部掩飾不住自己的失望:'我們對他和上饒今后的發展寄予厚望,想不到……'"報道接著說:"記者從上饒市委了解到,昨天下午,江西省委書記孟建柱在江西省縣級以上領導干部電視電話會議上通報了余小平自殺事件,江西省委書記孟建柱指出應加強對干部的教育。据悉,孟建柱在余小平自殺事件通報完后說,干部有問題就接受調查,有委屈就通過正當途徑反映,不能一死了之……"
  • 定靜齋主曰:大陸"神州五號"載人飛船首次升空并獲成功的好消息著實讓所有媒體興奮忙碌了好一陣子,差一點儿又要弄得舉國若狂了,就連秉性客觀冷靜的科技工作者及航天專家也按捺不住內心的激動,信口開河地對國人講述起"芝麻開門"、"天上掉餡餅"似的充滿浪漫情調的故事來了。
  • 据《華西都市報》2003年10月16日第二版要聞版載:"全省組織系統自查'官商'423名"報道說:"記者昨日獲悉,今年下半年以來,省委組織部在全省組強織系統開展了"鏟除不正之風,嚴肅組織紀律,堅持公道正派,建設正气机關"作風整頓建設。全省各級組織系統敢于動真,敢于碰硬,敢于揭露矛盾,敢于抓那些無人敢抓、無人敢管、無人過問的突出問題,作風整頓取得了顯著成效。今年7月以來,省委組織部以達縣錯誤任用干部和超職數配備干部案件為突破口,嚴肅查處一批干部群眾反映強烈的人和事,推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制,開展"官商分离"行動,清理出423名"官商,對那些确實不适合在組織部工作的組工干部,堅決調整交流出去。与此同時,為了揭去組織部的神秘面紗,省委組織部大力推進建設開放的組織系統工作,率先建立了組織部新聞發言人制度,定期向社會發布組織工作情況,解答社會各界對組織工作的疑問,公開接受社會監督。据了解,這次作風整頓建設在全省組織系統引起強烈反響,深刻触及組工干部自身,許多組工干部深感震憾:"以前都是我們去檢查別人的思想問題,現在命革到了自己頭上。"
  • 據《華西都市報》2003年9月26日第10版國內新聞版以大號標題報道:"我國每天300人死於車禍·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已經連續10餘年遙居世界第一"報道全文如次:"從20世紀80年代末我國交通事故年死亡人數首次超過5萬人,至今已增長到10萬多人,我國(未包括港澳台地區,下同)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已經連續10餘年居世界第一,交通事故死亡人數是居於世界第二位國家的兩倍。如果在現有交通管理體制沒有大變化的條件下,估計到2015年至2020年,我國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可能會達到最高峰值。我國已經進入道路交通事故的高發時期。以"萬車死率"(每1萬輛車的交通事故死亡率)為例,1999年我國萬車死亡率為15.45;而同期美國是2,法國是2.5,日本是1.3,韓國是8.2。2002年,我國的萬車死亡率為13.71,雖略有下降,但依然大大高於發達國家及某些發展中國家。目前,我國交通事故已經成為各種事故中的"第一殺手"。在2002年的各類事故中,交通事故死亡人數所佔比例為78.5%;2003年上半年,這一比例為76.3%。按照2002年交通事故死亡10.9萬人計算,每天約有300人死亡。事實上,我國現有的交通事故中還有"8種情況"不屬於統計範圍。目前,世界上大約有80%以上的國家對交通事故死亡率限定在傷後30天內死亡者,而我國則限定在7天之內。此外,在廠礦、農場等自建的專用道路以及住宅樓群之間的道路上;施工作業路段;鐵道路口與火車相撞等7種情況下,發生事故均不在統計範圍之內。如果按照國際上大多數國家的算法,我國交通事故的死亡人數還會上升。據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分析,造成當前交通事故高發有五大原因:一是一些人交通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比較淡漠,違章現象比較普遍;二是道路交通工具構成複雜,給管理工作增加了難度;三是公路安全設施相對滯後,一些險路、危橋長期得不到有效 治理;四是道路運輸企業多、小、散、弱,不重視安全生產,存在著嚴重的安全隱患;五是一些地方和單位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不重視,道路交通管理措施不落實,一些執法隊伍素質不高,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亟待提高。"
  • 據2003年10月27日《文摘週報》15版社會萬象版轉載的10月22日《工人日報》載伏特先生撰寫的以"結婚收紅包用上點鈔機,新人想出此招耐人尋味"為題的報道說:"國慶期間,上海的丁先生參加朋友的婚宴,向新人致喜。送上紅包之後,他發現簽到台的旁邊放著一台點鈔機。事後,他向新郎一打聽才知道,有時結婚禮金中難免會收到幾張假鈔,甚至還有個別賓客故意把自己收到的假鈔拿到婚禮上去"開銷"。為了防止自己吃暗虧,這對新人便和婚慶公司商量,想出了由工作人員現場點鈔的妙招。結婚是人生一大盛事,,婚禮之時,婚慶公司的職員當著賀喜賓客的面,動作嫻熟地打開紅包,把錢從機器裡過一遍,然後按姓名、數額登記造冊--這情景的確讓我等珍重情誼的人有幾分吃不消。但是,又一想,婚禮上的點鈔機並非一無是處,它不失為一塊很好的"試金石",不僅可以"試"出鈔票的真假,還能"試"出當下的世風,以及人與人之間的複雜感情。"
  • 据《成都晚報》2003年10月28日第12版中國· 社會新聞版以"縣政協主席嫖娼被查處"為標題報道:"据新華社電 安徽省全椒縣原政協主席夏某到滁州市某休閑服務中心,將賣淫女徐某帶至房間,并与其發生性關系。事后,夏某給了徐50元,徐不愿意,繼續糾纏夏某要錢,并撥打"110"報警。滁州市公安局琅琊分局對夏某予以行政警告,罰款5000元的治安處罰。滁州紀檢委、監察局給予夏某開除党籍、撤銷正處級待遇處分。此外,定遠縣縣委原組織部長王某和全椒縣副縣長經某,因違反組織人事紀律,突擊提拔干部等問題被查處。"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