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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興銀案 王玉雲移送檢方

【大紀元10月31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蘇恩民╱台北報導〕檢調偵辦中興銀行八百億元虧空案,昨天首度傳訊前董事長王玉雲,同時將前總經理王宣仁、放款審查部經理簡萬三等十人約談到案;專案小組懷疑其中涉及上百億元違法放貸弊端,晚間依背信等罪嫌,將王玉雲、王宣仁等人一併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

 檢察官昨天未安排對質,訊後即讓相關人員全部自行離去,但根據王宣仁等人供詞,檢察官認為,時任中興銀副董事長的王玉雲之子王志雄,以及簡萬三、審查部科長、東門分行經理、台北分行經理等五名主管涉嫌重大,當庭一併將五人改列被告,並諭知下週二再傳王玉雲、王志雄、王宣仁到案說明。

 王玉雲說,中興銀累積數百億元逾放款,主因是景氣不好,股票及房地產下跌,才使部分企業集團的貸款成為呆帳,中興銀根本沒有被掏空這麼多錢,他希望檢調能調查清楚還他清白。

 至於檢調單位懷疑其中涉及超貸弊端,王玉雲以台語嚴詞回應:「我如果有超貸一百元以上,願意在此(指台北地檢署)自殺」。

 王宣仁則供稱,相關貸款案均經各分行逐級徵信、呈報,多數並依規定轉送副董事長王志雄及董事會審查、核定,絕非他一人可以主導、決策,且他未從中獲取任何不法利益。

 檢方查知,全案可能涉及不法弊端,主要包括:超額放貸、人頭借貸、保證人重複、借新還舊、徵信不實等;由於事涉約五十件鉅額逾期放款案,且案情各異、資金流向龐雜,檢方開會研商後,認為全案無法在一天之內查明事實真相,故決定將部分放貸個案留待下週繼續偵訊。

 檢調人員指出,根據財政部金融局調查報告,中興銀自八十七年起,逐年累積不良資產總額高達八百億元,而這些不良資產,大部分集中於對少數財團、企業的放貸,單筆放款金額從數億元到數十億元不等,幾乎都超過分行授權放款範圍,專案小組因此將偵辦目標,鎖定在當時真正具有決策主導權的董事長王玉雲、總經理王宣仁身上。

 據悉,專案小組鎖定調查的貸款案,主要集中於台鳳等集團,以及環亞等知名企業,承作單位包括中興銀行的十個分行。

〔記者劉志原╱台北報導〕被財政部列為重大金融犯罪、超貸金額七十餘億的台鳳向中興銀行超貸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下午三時將再開庭,法官將針對台鳳公司涉不法部分進行審理,傳喚台鳳集團負責人黃宗宏及台鳳財務人員陳明義出庭,並未傳喚王玉雲。

 法院原訂於八月廿五日起密集開庭,但以往均如期出庭的被告王玉雲,當天卻突然委由律師向法院出具一張高雄長庚醫院的證明,表示自己因為腦血管硬化症、疑似暫時性腦出血以及頸腰椎神經根病變,所以無法出庭。

 承審審判長宋松璟原本排定全案於八月底辯結、九月間宣判,但因王玉雲的告假,宣判時日不得不往後延,今天將先針對台鳳部分進行審理,並將於近日再傳喚王玉雲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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