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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特大販嬰案 醫護人員參与販賣嬰儿

【大紀元10月20日訊】10月15日,震惊全球的特大販賣嬰儿案在廣西玉林市開庭審理。52名犯罪嫌疑人在近兩年內販賣嬰儿118名。他們所販嬰儿除1名男嬰外,其余全部為女嬰。 在52名被告人名單中,居然有11名醫護人員“榜”上有名,其中有婦科主任及護士長。

人販分三道筑起販嬰“通道” 醫護人員參入販嬰人販共分三道。第一道人販“收集”女嬰。 第二道人販在從第一道人販手中購得嬰儿后,將嬰儿販運到安徽、河南兩省,轉賣他人。 第三道人販在河南永城、安徽亳州等地接受嬰儿,再以高价賣出。

據中新社報導﹐第一道人販人販從接生婆或介紹人處購得嬰儿的价格最低僅50元。買給第二道人販价格在1200元以內,販運到安徽、河南后“交貨”的价格則多是2000元至3000元不等。

第二道人販在販運途中﹐為掩人耳目,一般由女性成員或者男女配對運送嬰儿,或搭乘火車,或包租長途臥鋪班車直接運送,為不讓嬰儿哭鬧,出發前,他們給嬰儿喂食安眠藥,并用布條捆綁嬰儿的手腳,兩個嬰儿裝在一個旅行袋里,多的三四個塞入一個包中。上車后把嬰儿當行李放在身邊或行李架上,途中隔一段時間打開包來透气和喂奶粉。

11名醫護人員參与販嬰

在52名被告人名單中,居然有11名醫護人員“榜”上有名:玉林市福綿區婦幼保健院婦產科主任李瓊;福綿區醫院婦產科護士長黎活、醫生吳進娣、護士陳敏蓮、護士謝偉紅;玉林市興業縣石南鎮南街街道衛生所醫生陳皎;興業縣龍安鎮衛生院婦產科醫生劉偉新;福綿區樟木鎮衛生院婦產科醫生王惠英以及個體醫 生黎桂英、李紹春、黎永蘭。他們從中得到的好處費大多在100元-200元。

報導說2001年初,黎活和時任福綿區醫院婦產科主任的李瓊,要求為其提供嬰儿。李瓊、黎活与婦產科醫護人員商定:不論是誰上班,發現有產婦產下女嬰不愿養的,就打電話給謝德明,讓謝來抱走嬰儿,向謝收取“紅包錢”,并統一交由黎活管理,到月底再分發給科里的醫護人員。并要求產婦夫婦寫下內容為:同意給人抱養,不准要回的字据。案件發生后,被告人黎活將保管在其處的4張字据撕毀。

2002年8月16日,產婦楊運玲在福綿區醫院產下一名女嬰,不愿養,被告人陳敏蓮打電話給謝德明后,謝派人到婦產科抱走嬰儿,并將200元交給黎活。几天后,產婦楊運玲家人找到陳敏蓮要求找回嬰儿。陳敏蓮与黎活等人到謝德明家交涉,但因嬰儿已出賣,無法要回。為防止楊運玲家人舉報,黎活組織婦產科十多名醫護人員每人出錢140多元,湊足2000元給楊運玲夫婦作為賠償。(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