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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改會落幕提出調降土增稅率等多項建議措施

(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1月23日訊】據中央社台北二十三日報導,台灣行政院財政改革委員會今天召開最後一次會議,提出多項財政改革短中長期建議措施,短期包括調降土地增值稅最高邊際稅率;中期則調整營業稅率、調降遺產及贈與稅最高級距稅率;長期則通盤檢討資本利得衍生的租稅規避問題。

財改會是依據經發會共識,在民國九十年九月成立,迄今召開二十次委員會議,針對稅課收入、非稅課收入及政府支出等三方面,提出五至十年財政改革及財政平衡建議方案。

財改會建議方案分為短中長期措施,短期是指二年內或不須修法立即可行的措施;中期是指二至六年或須要修法配合的措施;長期是指六年以上,或以二00八年六年國家發展計畫結束後為起點;並採滾動式計劃方式執行,每二年執行一次。

財改會通過稅課收入短期措施,包括土增稅減半徵收二年措施在二00四年屆滿後,最高邊際稅率由百分之六十降為百分之四十;金融業營業稅稅率仍維持百分之二;全面檢討非稅法中的各項租稅減免規定,未來應回歸稅法應有的租稅主體性。

稅課收入中期措施方面,綜合所得稅課稅範圍將朝改採屬人兼屬地主義方向努力;遺產及贈與稅最高級距稅率由百分之五十降為百分之四十;配合取消部分貨物稅、印花稅、娛樂稅及其他減稅措施,營業稅率由百分之五調高至百分之六到百分之七。

此外,健保給付、傷害保險傷殘給付及勞保、軍、公、教保險給付維持免稅;死亡給付改採定額免稅;期滿給付扣除已繳保費後餘額,比照現行稅法規定歸類課徵所得稅;年金保險列入課稅,但將訂有租稅優惠。

長期措施方面,財改會通過針對資本利得課稅制度衍生的租稅規避問題,進行通盤檢討;民國九十八年底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屆滿時,應全面檢討,不合時宜的產業別租稅減免獎勵措施應予取消,並落實功能性獎勵措施。

非稅課收入短期措施方面,財改會通過應加強公有財產清理與有效經營管理,並設定國有財產未來五至十年挹注財政收入目標額度,研究建立一資訊整合系統,使地政機關地籍資料管理系統能支援公產管理機關,提升公有土地管理效能。中長期措施,財改會通過,各級政府宜限期清理公有財產並每年公告。政府支出方面,財改會通過,落實新增支出必須有新增財源作為同步考量,各項新興公共支出及各機關組織人員設置,如確有必要,應在中程計畫預算作業制度歲出額度總量管制下,調整因應。(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