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七二零」——中共迫害法輪功第二十五周年即將到來之際,6月25日,美國國會眾議院兩黨議員以呼聲表決(voice vote)的方式,全體通過《法輪功保護法案》(Falun Gong Protection Act, H.R. 4132),要求美國對中國境內參與和協助強摘器官的人員實施制裁,制裁方式包括凍結美國境內財產、禁止入境美國、撤銷簽證,最高處以100萬美元罰金及20年以下監禁等。
「把完全健康的人放病床上,不問他們是否同意就活摘他們的兩到三個器官,然後殺死他們。這就是謀殺,這就是危害人類罪。」 美國眾議院議員、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主席克里斯‧史密斯(Chris Smith)對大紀元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