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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29歲男巴士椅背寫字句被控煽動 還柙至8.22再訊

國安處(25日)落案控告一名男子3項「出於煽動意圖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及兩項「摧毀或損壞財產」罪,案件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大紀元製圖)

【大紀元2024年06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麥碧香港報導)國安處(25日)落案控告一名男子3項「出於煽動意圖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及兩項「摧毀或損壞財產」罪,案件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29歲男子在巴士椅背寫上煽動字句,國安處落案控煽動,今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資料圖片。(余鋼/大紀元)

警方調查顯示,該名29歲男子涉嫌在3月至4月期間持續在不同的公共巴士乘客座位椅背上寫上具煽動意圖的字句。

該名男子於6月23日在將軍澳區被捕,他涉嫌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24條「出於煽動意圖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待警方進一步調查被告的流動通訊裝置及電腦,包括調查被告是否涉及其他案件,辯方沒有保釋申請。總裁判官蘇惠德將案件押後至8月22日,期間被告須還柙。

被告鍾文傑,29歲,報稱職業為文員。控罪指他於本年3月23至4月21日間,先後3次在香港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在公共巴士乘客座位椅背上寫上陳述和公開展示該陳述相關字句。被告同時被控於本年4月2日及18日,在車牌號碼PH6010及PP1750的公共巴士內,無合法辯解而摧毀或損壞屬於城巴有限公司的乘客座位椅背。@

責任編輯:陳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