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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省學生抗議性別政策被停學 獲准上訴

【大紀元2023年09月05日訊】(大紀元記者Marnie Cathcart/周行編譯)喬什·亞歷山大(Josh Alexander)是一名來自安省的17歲天主教高中生,在法官裁定他有資格對聖約瑟夫(St. Joseph’s)天主教高中及倫弗魯縣(Renfrew County)天主教教育局提起訴訟後,他現在可以迫使教育局審理他對自己被停學的上訴。

安省高等法院8月31日裁定,亞歷山大自2022年12月22日起,已退出家長控制,為他可以代表自己對學校的決定提出上訴鋪平了道路。他因表達基督教信仰而多次獲停學和驅逐令處罰,特別是,他曾抗議自稱女性或變性人的男性學生獲准使用女廁所。

根據亞歷山大的律師8月31日發給大紀元的法院裁決書,胡珀(J. Hooper)法官表示,亞歷山大的父母雖然支持他對學校停課提出上訴,但他們選擇不代表他提出上訴。

亞歷山大的律師詹姆斯·基奇(James Kitchen)告訴大紀元,教育局試圖阻止亞歷山大代表自己提出上訴,迫使他向法庭提出申請,要求確立他獨立於家長的地位。

根據亞歷山大提交的申請,今年1月11日,教育局的律師寫信給基奇,認為亞歷山大的停學上訴無效,因為他沒證明自己已脫離家長控制。

「2022年12月22日,亞歷山大獨立選擇聘請律師,清楚表明他已不再受家長监护。12月22日之後,他做出了有關自己教育的所有決定,不受任何家長控制。」

「亞歷山大對自己的宗教參與、就業、財務、健康、旅行、社會活動、公開聲明、媒體露面和給律師指示,行使了完全的控制權。」該申請寫道。

胡珀法官在裁定亞歷山大將被授予獨立地位時說,與教育局的觀點相反,「一旦亞歷山大不再受家長监护,就不需要父母為他提供經濟支持,或幫助他做出重大决定”」。

法官寫道:「僅因為一個家庭決定其組建的方式不符合常規就否決它,我不認為法院有此權力。」

被學校除名

自今年2月份以來,亞歷山大無法上學,學校的理由是,他的存在「不利於其他學生的身心健康」,特別是跨性別的學生。

截至本文發稿前,倫弗魯縣天主教教育局尚未回覆置評請求。

亞歷山大最初被停學,是因為他組織活動,抗議學校允許生理男性的學生使用女厠所。

基奇表示,亞歷山大於2022年12月首次受到停學處分。隨後,他於2023年1月被禁止返校,他對該決定提出上訴後,於2月遭受新的處罰:在本學年剩餘時間內禁止返校。

「他再也沒有回過學校。」基奇說,亞歷山大對所有校方的決定提出了上訴,但教育局拒絕審理,理由是他沒資格自已提出上訴。

現在,大約8個月後,教育局必須成立一個由三人組成的小組,確認之前對亞歷山大的停課處罰,或否決這些處罰決定。

倫弗魯縣天主教教育局在1月26日給亞歷山大的一封信中告訴他,學校不歡迎他,因為他不使用與學生生理性別不一致的代詞或名字來稱呼學生;他不停止自由地表達自己的信念:只有兩種性別;而且,他繼續表達他的信念,即「出於道德、謙恭和安全的考慮,決不能允許男孩進入女孩的私人空間」。

「雖然我們所有的學生都有權,並被鼓勵分享他們的信仰,但這不能以犧牲他人為代價。任何人都不應該感到不安全或被邊緣化。創造不安全環境的欺凌行為是不能容忍的。」教育局在該信中說。

亞歷山大之前對新聞媒體說,他們抗議允許男性進入女厠所的政策,就是因為很多女生感到不安全。

上訴將繼續

基奇說:「現在,亞歷山大的上訴必須獲得審理。因此,該天主教教育局必須承認,亞歷山大的信仰受到公然的宗教歧視(天主教教育局應該持有同樣的信仰),或者,就是推翻之前所有的停學和紀律處分。」

「教育局並沒有嘗試平衡權利,而是出於政治目的,將跨性別者的權利置於宗教權利之上。」他說,「目前,該學校是否會讓他(亞歷山大)返校還不確定。」

法院現已告訴教育局,亞歷山大已是成年人,因此可以給他的律師發指示,迫使教育局與律師基奇打交道,而不是與亞歷山大的父母交涉。加拿大自由聯盟(LCC)支持亞歷山大的法律行動。

基奇表示,下一步,他們將繼續上訴,教育局將不得不組建一個三人委員會,並就上訴舉行聽證會。

基奇說,亞歷山大致力於捍衛他自己的信仰。「他不會退縮。退縮不是他的本性。」

責任編輯:岳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