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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法拉盛僱凶謀殺案(二):業務夥伴闡述案情

顧欣在2018年夏自立門戶時,他帶走了一個正在進行中的大盈利項目,這個項目是位於曼哈頓唐人街羅格街(Rutgers St)10號的翻新工程。(谷歌地圖)

【大紀元2023年09月20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法拉盛商人顧欣遭謀殺案在週二(19日)繼續審理,三名與顧欣有過業務往來的證人出庭作證,分別是合作夥伴科倫(Coren)、建築承包商儲國祥和盈利項目羅格街10號的業主考夫曼(Maurice Kaufman)。他們都對顧欣的工作能力給予了高度評價,並透露了顧欣與被告余清明之間的矛盾和衝突。

上接:法拉盛僱凶謀殺案(一):商業恩怨

科倫是一名房地產開發商,他在2017年開始與余清明的Amaco公司合作,因為Amaco是他們工程的承包商。他對顧欣留下了深刻印象,認為他在項目管理方面表現出色。後來余清明接管了顧欣離開後遺留的項目工作,但工程進展不如顧欣時期順利,出現了很多摩擦。於是科倫終止了與余清明的合同,轉向支持顧欣創建的新公司。

儲國祥是一名47歲的建築裝修工人,自2009年3月從中國來到法拉盛,在2012年下半年認識了余清明,承接余清明公司的室內裝修工程項目。儲國祥有自己的工作團隊,最初約3至6人,隨著余清明生意的繁忙,余清明開始加入更多的承包商,小承包商也開始擴大其團隊規模。儲國祥的團隊到2016—2017年也增加到30至40人。

顧欣在余清明的公司負責項目的管理、與承包商的協調與溝通、管理每個工地的進度與質量、協調材料的供應時間等等。儲國祥表示,他幾乎每天都能在工地上看到顧欣,兩人關係良好,他形容顧欣是一個勤奮、認真的年輕人。余清明也常常讚揚顧欣,稱他聰明且非常用心。有一次余清明甚至提到,他考慮退休旅行三年,將公司交給顧欣打理,三年後回來再給顧欣一個假期。

儲國祥還表示,余清明的外甥游尤工作表現不佳,對工作的態度不夠認真。在2018年上半年,他聽到余清明和外甥游尤在辦公室的地下室吵架,但由於他們講上海話,他聽不懂爭吵的內容。此外,科倫也評論游尤表現很差勁,稱雙方的合作「存在問題」。

儲國祥陳述,在2012年底,余清明就開始拖欠他的錢,但他繼續為余清明工作。他統計多年來余清明欠他的錢總額超過54萬8000美元,但他從未離開,直到2018年9月18日顧欣離職、另起爐灶。儲國祥表示,他本來還想繼續留在余清明的公司,那時他手下有近30名工人,但因為他在顧欣辭職當天要求余清明付清拖欠工薪,被余清明斥責「要挾」,此後不再回應他的電話和短信,自己才跟著盈利項目轉到顧欣的新公司門下。不久後,他因為身分問題被關進移民監獄,兩個月後被保出來。

現金發薪、拖欠工資和報稅問題

余清明的辯護律師庫蘇羅(James Kousouros)則努力捍衛余,尋找機會挑戰證人儲國祥的疑點。他圍繞華人建築行業中的現金發薪、拖欠工資和報稅問題,展開了盤問。

庫律師問儲國祥作為承包商的公司名稱以及他賺到的錢存在哪家銀行時,儲聲稱這些都由他的老婆處理,他個人不清楚。當庫律師追問他是否向國稅局報告了超過1.5萬美元的現金收入時,儲國祥強調這不是他的個人收入,而是要支付給工人的工資。

庫律師一直追問他是否報稅或簽署了報稅表格,儲國祥反覆解釋說公司並不在他的名下,而是在他老婆的名下。庫律師又問他老婆是否簽署過報稅文件或者是否報稅,他表示應該有,但是他老婆處理這些事情,所以他不清楚。

最後,庫律師追問為什麼儲國祥一直沒有離開余清明的公司,儘管余清明一直拖欠他款項、且越欠越多。為什麼他沒有起訴余清明欠薪,而反過來,余清明反而起訴了他和顧欣把客戶帶走?這些問題都沒有答案。

盈利大項目業主的證詞

第三名證人是羅格街10號的業主考夫曼。他曾與余清明和顧欣一同工作,他稱讚顧欣聰明勤奮,極其注重細節。年齡相當的倆人之間友情也很深,不時一起吃晚飯或午飯。

考夫曼憶述,華埠羅格街10號是一個擁有85個公寓單位的大項目,這個項目相對他也很重要,因為規模較大,是其它項目的六倍大。他在庭審中提到,2018年夏天他開始感到一些擔憂,但沒有詳細說明具體問題。

考夫曼還提到,他曾承諾在顧欣離開公司後繼續提供工作,並表示未來有更多的合作機會。然而,他沒有預料到顧欣會如此快速離職。

顧欣於2018年8月18日辭職後,余清明就這個被顧欣帶走的項目給考夫曼發短信,表達了他的困擾和失落。他說,此前曾為項目多投入90萬美元加快進程,結果卻失敗了,損失90萬。(現在被顧帶走項目)「100萬的利潤對你我來說微不足道,但對顧卻是大錢,我氣的是顧,不是你,我待他比我兒子好得多。真不敢相信,我太相信他了。」此外余說,「我將繼續保持我的商業方式,忠誠、誠實和公開地談話,即使昨天我提到我做了一些事情,我對此感到非常抱歉。」

庭審中還提到,考夫曼在2018年8月27日將款項轉給了顧欣的公司,這筆金額為25萬6000美元。律師提出疑問,認為考夫曼在未停止與余清明的合約前就已經將款項給了顧欣,但考夫曼解釋說這是在顧欣離職後的一個月左右,具體時間已經說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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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玟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