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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賄近千萬 貴州前反貪局局長獲刑10年

【大紀元2022年07月11日訊】7月8日,中共貴州省反貪局前局長肖振猛被判刑10年。

據指控,肖振猛2002年至2021年任貴州省檢察院反貪局偵查處處長、反貪局副局長、檢察委員會委員、反貪局局長、黨組成員,副檢察長等職時,為付某、陳某某、胡某某等11人在協調工程項目、子女入學、訴訟糾紛解決等謀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1001萬餘元(其中200萬元未遂)。

現年59歲的肖振猛在貴州省檢察系統任職長達34年,直到2019年3月才調任貴州師範學院副院長、黨委委員。

肖振猛2021年6月被調查,2021年11月8日被雙開。當時中共官方通報稱,肖振猛違規收受他人禮品禮金、接受他人宴請,違規借用他人車輛;違規經商辦企業,搞權色、錢色交易;違規干預和插手案件處理;收受鉅額財物等。

2021年12月,貴州省官方通報還提到,2013年至2020年,肖振猛在任省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貴州師範學院黨委委員、副院長期間,先後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汪某某、肖某某等6人贈送的禮金21萬元、茅台酒44瓶,並多次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付某、侯某某安排的宴請。

從上述判決的結論發現,肖振猛違法行為主要在其任職貴州省檢察院期間。

肖振猛任貴州省檢察院副檢察長期間,因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被海外明慧網點名。

責任編輯:許夢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