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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餐飲業可繼續提供酒類外賣 延長至4月6日

圖為紐約市長島市一間提供外帶啤酒與酒類的釀酒廠。(林宜君/大紀元)

【大紀元2021年03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林宜君紐約報導)疫情中,餐飲業可提供酒類與含酒精飲料外賣的規定,原定於今年3月28日失效,但經紐約州酒類管理廳(New York State Liquor Authority)證實,這項規定暫時延長至4月初。

據《紐約郵報》25日報導,州酒類管理廳證實,州議會悄悄通過法案,延長允許紐約餐廳與酒吧業者可提供酒精飲料外賣的生意,直到今年4月6日。州酒類管理廳表示會與州府、立法者合作,繼續觀察該規定的實施情況。

按紐約州原先規定,餐廳、酒吧等餐飲業只能在店內提供含酒精的飲料不准外賣,僅啤酒可外賣。但是去年3月因疫情影響,州府放寬限制,在搭配餐點時,裝在密封容器內的含酒精飲料也可外賣。

當時州府的這項政策,幫助遭到禁止堂食與售酒的餐飲業維持生計。去年5月,民主黨州參議員霍曼(Brad Hoylman)已提案要求延長規定兩年。

現在由於疫情影響,越來越多的消費者轉向叫外賣,這次對酒精飲料可外賣開綠燈,可為經營者帶來更多收入。◇

責任編輯:李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