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新聞

禁警鎖喉執法等10項改革法案 庫默簽署

三天內通過10項改革 警察工會:恐破壞執法部門士氣 警察面臨更大風險
紐約州長庫默(左四)12日簽署針對警方執法的10項改革法案,包括禁止警察鎖喉執法、廢除《民權法》「50-a」條款等10項法律。(Kevin P. Coughlin/Office of Governor Andrew M. Cuomo)

【大紀元2020年06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黃小堂報導)明尼蘇達州非裔男子弗洛伊德之死,卻在其它地方掀起執法改革。本週紐約州議會已通過多項針對警方執法的改革法案包,紐約州長庫默12日在記者會上當場正式簽署。新法案包括:禁止警察鎖喉執法、廢除《民權法》「50-a」條款等10項法律,以回應明州單一個案執法不當,卻在全國各地掀起抗議浪潮。

州參眾兩院從6月8日開始,短短三天內就通過了10項改革警方執法的法案包。12日,州長的法案簽署記者會邀請州參議院多數黨領袖史都華-考辛斯(Andrea Stewart-Cousins)、州眾議院議長希士提(Carl Heastie)出席。

10項法案包括州長日前在記者會上宣布的「說出他們的名字」(Say Their Name)4項改革法案:(1)廢除《民權法》(Civil Rights Law)的「50-a」條款,造成民眾可訪問警察的紀律紀錄(disciplinary records),讓警方執法和處分記錄透明化;(2)禁止警察鎖喉執法,違反者為C級重罪;(3)把基於種族主義相關的虛假911報警電話,比照仇恨犯罪處理;(4)對於警察涉嫌謀殺的案件,州總檢察長須擔任獨立起訴人(independent prosecutor)。

其餘法案包括要求警察如果有開槍行為,無論是否在執勤皆必須在6小時內提出報告,以及要求州內警察配戴隨身攝像頭(Body Camera)等。

對於「50-a」條款,日前紐約市警察工會表示,他們反對立法,認為廢除「50-a」條款是倉促的,可能會影響警官的安全,「所謂的立法議程背後的意圖,恐破壞執法部門的士氣,顛覆警察的權利和在社區中的地位,並使警察面臨更大的風險。」

當天,州長也邀請飽受爭議的非裔民權領袖、支持娛樂大麻合法化的夏普頓牧師(Reverend Al Sharpton)出席記者會。◇

責任編輯:李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