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洛杉磯新聞

州法已保護新聞採訪 州長否決更多自由

9月30日 ,州長紐森(Gavin Newsom)以「新聞媒體正式授權代表」定義過廣為由,否決了媒體記者進一步不受警方約束的參議院提案。紐森(Gavin Newsom)2018年6月5日在舊金山舉行的州長競選初選之夜聚會上發表講話。紐森(Gavin Newsom)2018年6月5日在舊金山舉行的州長競選初選之夜聚會上發表講話。(Justin Sullivan/Getty Images)

【大紀元2020年10月03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思齊編譯報導)9月30日(週三),州長紐森(Gavin Newsom)以「新聞媒體正式授權代表」定義過廣為由,否決了媒體記者進一步不受警方約束的參議院提案,認為這有可能讓白人民族主義者、極端無政府主義者或其它邊緣群體鑽空子。

紐森表示,「正常運作的民主國家」應允許媒體代表進入公眾禁入的區域報導,但加州刑法第409.5小節已包括了這方面的內容,即「本節中的任何內容都不得用來阻止新聞機構(報紙、電臺、電視臺或網路)正式授權的代表進入根據本節關閉的區域」。

該提案在今年2月被提出,最近幾個月因「黑命貴」(BLM)抗議帶來系列暴力事件,有記者因涉嫌阻礙警務被捕而備受關注。該提案要求給予記者豁免被警方逮捕或驅趕的權利。

9月12日,兩名洛縣警察在康普頓巡邏警車中遭到一名槍手伏擊,性命垂危。次日,抗議者聚集在受傷警察所在的醫院外,堵住急診室出入口,至少一人高喊:我們希望他們死。在醫院外報導的KPCC和LAist的記者黃喬西(Josie Huang)被警方以涉嫌妨礙司法公正罪拘捕。

警方表示,黃沒有適當的證件,並干擾了一次逮捕。但警方最終撤銷了對她的指控。◇

責任編輯:方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