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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證成立具定罪可能

(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9月24日訊】謝霆鋒在頂包案中被裁定表面證供成立,法律界人士郭棟明解釋,「表面證供成立」一詞,代表控方證供已達到可以令一個經適當引導的陪審團,可能將被告定罪的情況;由於本案在裁判法院審理,沒有陪審團,只由裁判官自行決定控方證供是否達到有可能將被告定罪的階段。

據太陽報9月24日報導﹐表證成立的被告,可以選擇上證人台作供自辯或不自辯,但不論他自辯與否都有權再傳召證人替他辯護。控、辯雙方舉證完畢後,裁判官便會根據《普通法》的「毫無合理疑點」證案標準去驗證控方的證供,如控方證供毫無合理疑點,可以將被告定罪,假如有任何疑點,疑點利益歸於被告,裁判官便須將被告無罪釋放。(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