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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官不是一個模子刻出來:慕綏新被誰推著走到絕境?

(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8月20日訊】前瀋陽市長慕綏新被判處死緩,因患癌征悔恨死去,人們對他的種種評說、反思並沒有隨風而逝。《中國作家》發表了擅長反腐題材的報告文學作家一合的《紅與黑––一位“兩面市長”的悲劇與自白》,被譽為揭示了這位高官演變成為腐敗分子心路歷程的“力作”。第190期上海《新民周刊》,以突出篇幅摘錄這部長篇紀實文學,並發表陸幸生采訪一合的特寫《貪官不是一個模子裡刻出來的》。

陸幸生寫道:

一合住在公安繫統的招待所裡,房間陳設簡陋。他說:報告文學作家寫東西,是沒有賓館住的。

一合本姓趙,一合是他筆名,典型的燕趙漢子。67屆大學生,後來到新華社河北分社當過記者。

記者:幾年前你寫“當代包公”姜瑞峰的報告文學《黑臉》,當年你寫了一個好官,今天你又寫了一個“壞官”。

一合:《黑臉》得了全國首屆魯迅文學獎。我寫作這樣的題材,有個便利的條件,就是我在河北省紀委工作,現在是紀委副廳級檢查員、監察專員。我有這個政治責任。還有,我個人的感覺,現在的報道太“新聞”了,一事一報,一事一議,要麼好人申冤,要麼壞人槍斃。也有相反的,好人蒙冤也是新聞。不過,好人怎麼就變成壞人也算是“新聞”吧?現在我們反腐敗,殺了胡長清、成克傑,還有瀋陽的馬向東,報紙上的報道大家都見到了。我們選撥干部的時候,挑選出來的大部分是好的。誰都不能給某人打一輩子的“包票”,但是,“高官出大事”,出現這個問題的背景和過程,要比敘說一個單純的政治結論,復雜得多。

記者:我對《紅與黑》的理解,就是政治定性不等於人物臉譜化。我們談三個問題:一,你這個河北作家怎麼會“想”寫瀋陽的“慕馬案”。二是“慕馬案”中一人斃了,一人病危,你的具體采訪如何進行。那些詳盡的材料,不是一般性的采訪能得到的。三是,作家發表文章,當然有你的“意思”在裡面,你認為慕綏新案給我們的“教訓”又是什麼呢?

一合:今年3月,中紀委宣教室找到我,要我寫一部電教片的文本,中紀委的同志帶著我到了瀋陽,讓我看錄像和閱卷。馬向東斃了,慕綏新病危,我沒去見。他現在的妻子,稿子裡用的是化名。一個多月就看錄像。中央電視臺《焦點訪談》的采訪素材,得看好幾個小時。還有其他的,比如庭審錄像,別的相關錄像。總共加起來足有好幾十個小時。你想,就是見到這些個當事人,要問的東西,也就都在這些錄像裡面了。材料相當豐富。

這些錄像,都有場記的文字在旁邊,我在文章裡運用的文字,相當嚴格,都有出處。

記者:作為記者和作家,你幸運地遇上了一個“富礦”,而且隻特許你一個人開發。

一合:在采訪和寫作中,我還接觸了辦案人員。

這黨內的腐敗已經不是某一個具體人的問題,而在某種程度上成了一種“社會風氣”。 這瀋陽官場上的“送錢”,在當時當地成為了一件人情式的“禮尚往來”。很自然,很合群,你為我辦了件事情,我就真感謝,感謝你是應當的。你不收那就是見外了,就不夠朋友,就不是朋友,就不是自己人。“你廉政,就說明你不是咱們一伙的,你得滾蛋”。也就是說,在那個政治舞臺上,你得出局。 在今天官場的某些地方,收或不收錢,“不簡單是個廉潔不廉潔的問題,而是一個很復雜的問題。送錢的人沒事,收了錢反而覺得安全,不收錢倒是有些麻煩。你反潮流,你是個異類”。這種彌漫的社會風氣,毒害干部,危害極大。

記者:慕案的出現,有著慕綏新個人的主觀意識問題,但是更有著極其深刻的社會背景。這也就挑明了現在我們黨面臨著的重要課題:如何在新的世紀新的形勢面前,更好更堅定地保持我們執政黨的政治素質。

一合:有這麼個情節,慕綏新已被查出經濟問題,他自己也被查出來生了癌征,他躺進了醫院。應該說,上面已經掌握他問題了,下邊的人、旁邊的人該躲躲嫌疑了。再者,他患上癌征,再活也活不了幾天,他也辦不了什麼事情了,巴結他也沒有用處了。這兩大因素擺在那裡,別人該“消停”點了吧。可就不,慕綏新住院的日子裡,人家還硬送來100萬元。

這100萬至少說明了兩個問題。一是,有人還在以老黃歷辦事。慕綏新有兩次提升機會,都沒被通過。然而,後來,他還是當上了副省長級的瀋陽市市長。“老慕”能干,命硬,這次問題的結果究竟是怎麼回事,還說不準,出水纔見兩腳泥,日子長,走著瞧。患難見朋友。這是一種政治投機。還有一種是感激心理。

記者:你在文章裡提到,當地有些老百姓說到慕綏新的時候講:當官的貪就貪點,喫點喝點沒關繫,隻要他給老百姓干事就行。

一合:老百姓善良,哪個干部為群眾干過什麼事情,大伙都記得很清楚。前兩年,瀋陽還得了個“人居獎”。大家現在最恨的,是拿了錢還不干活,拿多少錢都不干!

對腐敗,中國老百姓恨之入骨。不過,我在實際了解中發現了這樣一個情況:貪官動輒貪污幾千萬,罪該萬死;然而,貪官也不是一個樣子的。有的貪官是積極主動有計劃有目的地榨取,而有的,開始並不想收錢,不收還要不得罪人,“這必須有大智能”。慕綏新認為,自己的智能就是“還不夠”,他說自己抗拒不了強大的客觀條件,那就既來之則收之吧。所以,他會大大咧咧地收下一張卡,隨手就給了別人。後來別人一查,卡裡竟然裝著20萬元。人家也不告訴慕綏新,自己分了。再說,1999年新年,慕綏新竟然會坐在辦公室裡收錢,他想“趕快應付過去”,再去辦事。

在慕綏新看來,政績比錢要重要。所以,老百姓也會產生這樣的“寬容”:都這樣了,咱們管不了,隻要他們拿錢辦事就行。以至於就引申出現在的這麼句話:當官的都拿錢,干活就成。這是社會意識的倒退。

記者:“有錢能使鬼推磨”,這是中國古來通行的辦事規則。官場的腐敗把這事“演化”得“正常”了,商品化了,花錢辦事,花小錢辦小事、花大錢辦大事,成了一些地方通行的“潛規則”。瀋陽市的10多名正局級干部撤職,就已經在說明這種“潛規則”的規模了。

一合:我想寫出的是慕綏新在“腐敗背景”下的這個變化過程,寫出他與有些貪官之間的區別。貪官不是一個模子裡刻出來的。他開始時候是被某些因素推著走的,比如前妻收下的20萬,他不知道拿了多少錢,然而前妻告訴他“收錢了,要辦事”。慢慢的,他就這樣收錢了。

記者:慕綏新最初就這樣被推著走,再是半推半就地走,最後就如此這般地走到了人生的絕境。這大概也是一些出了問題的大干部的共同特征。在整個采訪寫作過程中,就你的感覺而言,作為一個高級干部的慕綏新,他曾經擁有的“長處”是什麼,短處又是什麼?

一合:也許就是他的長處釀造了他的短處。慕綏新的特點就是思維敏捷,非常能干,敢於拍板,雷厲風行。你在電話裡向他彙報請示什麼問題,他可以當時就回答你,行還是不行,干還是不干,要干怎麼干。他不大有那種“研究研究”的毛病。慕綏新也相信自己是個有能力的人,他也相信上級需要他這個有干事能力的人。他在仕途上有兩次沒有被“程序”通過,但是後來他還是當上瀋陽市市長。這仕途的提升,使他最終走向了目中無人,獨斷專行。無論是黨的或政府的領導班子開會,他就可以不到,就可以讓“書記等市長”,對人家送給他的“黨內個體戶”的稱號,聽之任之,無動於衷。

接下來的問題,就是黨內的監督機制、政府的監督機制,如何真正落實到實處。說起來,對某一項具體工作,黨內或政府內都制定了相應的政策法規;對於高級干部的監督,更是有嚴格的規定。但是,在現實生活中真正實行起來,就是一把手拍了一下桌子,事情就搞掂了。對於錯誤的決定和決策,在黨內的公開場合沒有反對的聲音,更不用說誰來抵擋一陣子了。即使有反對,也是在會下,不起任何實際效用的議論。投資也好,辦廠也好,蓋房也好,人家可看見了,要辦事情,你市長一個人發話就可以辦成功了,那你的“價值”就直線上升,給你的價碼就使勁往上長。

記者:對於慕綏新案,中紀委劉麗英批示:邊辦案,邊治療,辦案服從治療。這個批示含義深刻。

一合:我在瀋陽一個多月,把中紀委交辦的電教片寫好了,一萬多字,片子有90分鐘。再就是寫了這篇報告文學。在這篇東西裡,我還想寫一點的,就是他的感情生活。他耍個花招,讓一個卜卦的人給前妻算命,說是有血光之災,騙得她離了婚,說是100天後復婚。可不到一個月,慕綏新和新夫人就結婚了。這既說明慕綏新耍手段、耍花招,但是也應該看出,他對前妻無底的貪婪很是厭惡,早就想甩開她。人真的是很復雜的呀。

我寫的慕綏新死前的最後一句話:“祝願親愛的黨永遠朝氣蓬勃,人民的偉大事業如日中天!”這其實是在慕綏新所寫的交代材料裡的話。放在這兒,我認為是恰如其分的。

一合現在在寫北京前公安局長張良基的故事。一合曾寫了姜瑞峰的《黑臉》,眼下這一部叫《紅臉》。紅臉在京劇裡是忠勇之士的顏色,這本新作的名字就叫《紅臉––京都九門提督張良基》。一合說:寫這本書不比寫慕綏新容易,這決不是比較單純意義上的“抓壞人”。要寫出新意來。(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