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要聞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今年無法發放

(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7月26日訊】今年三月八日實施的兩性工作平等法中預留訂定「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發放法」的空間。勞委會今日舉行討論會,與會者見解多不相同,勞委會表示法案的研擬也將從長計議。

據中央社二十六日報導,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原承諾今年九月以前提出「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發放法草案」,已確定無法如期完成,甚至此法是否由勞委會轉往內政部研擬,也還有變數。立法時程延後,將使今年發放育嬰津貼的希望落空。

兩性工作平等法於今年三月八日實施,法中除明定受僱者可請留職停薪育嬰假,並預留訂定「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發放法」的空間。三月中旬在立委追問下,勞委會主委陳菊承諾將於九月以前提出草案,以利津貼及早發放。

勞委會今天由主委陳菊主持討論會,邀請當初參與兩性工作平等法彙整工作的政大勞工研究所教授劉梅君、律師黃國鍾和劉志鵬,以及台大外文系教授劉毓秀、政大社會系教授傅立葉等專家學者討論。

與會者認為,津貼發放應是國家整體社會福利的一環,如果津貼發放對象僅限於在職者,或者只發給有能力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者,都可能形成「富人條款」,所得較低的民眾反而沒有機會領取津貼,造成「逆分配」的不公平現象。

也有與會者主張讓所有國民都有機會請領育嬰津貼,「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應該擴大為「育嬰津貼」。甚至當初參與擬訂兩性工作平等法的學者專家,對於是否應針對在職者發放育嬰津貼,也有不同見解。

勞委會勞動條件處處長黃秋桂指出,由於兩性工作平等法僅規定津貼發放另以法律定之,亦即未必由中央主管機關(勞委會)訂定,如果屬於國家整體福利政策,則應由內政部研擬。

黃秋桂表示,勞委會行文行政院後,行政院已裁示主管機關爭議交由婦權會討論,法案的研擬也將從長計議。

(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