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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霆鋒與港媒體記者肢體接觸警方訊後將移送

(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7月15日訊】(中央社台北七月十五日電)針對香港﹁忽然一周﹂雜誌社吳姓攝影記者控告港星謝霆鋒涉嫌打人案,謝霆鋒15日主動接受警方偵訊。他出示現場蒐證照片否認打人,至於是否控告對方誣告,他保留法律追訴權。全案將在16日移送台北地檢署。

謝霆鋒的助理15日傍晚通知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刑事組,表示願意接受警方偵訊。大安警分局三組組長李文章隨後趕抵謝霆鋒下榻飯店,並借飯店貴賓室進行偵訊及製作筆錄。

在偵訊後,李文章向市警察局長王卓鈞、刑警大隊大隊長邱豐光報告有關偵訊情形。由於雙方當事人都已完成偵訊動作,全案將在16日上午移送台北地檢署,而謝霆鋒也表示,將配合檢察官的複訊。

根據謝霆鋒的說法,當天他前往這家火鍋店消夜,因為店門口有斜坡,他差點滑倒,剛好對方上前拍照靠得很近,他因為重心不穩才會推了對方一把,他否認有打人,而且對方的相機也沒損壞。

謝霆鋒的助理在事發後也拿出相機﹁反蒐證﹂,15日謝霆鋒出示照片證明自己的說法,至於是否會控告對方誣告,謝霆鋒表示將保留法律追訴權。

來台參加演唱會的謝霆鋒,13日深夜與助理多人,前往位於北市信義路四段一家知名麻辣火鍋店消夜時,和香港媒體﹁壹傳媒﹂集團所屬﹁忽然一周﹂雜誌社吳姓攝影記者因跟拍傳出打人糾紛。

吳某14日凌晨持驗傷單、摔壞的相機閃光燈前往大安分局安和路派出所控告謝霆鋒傷害、毀損;但謝霆鋒隨後召開記者會澄清。(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