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文集

【紀元專欄】林保華: 賴昌星應該更深入揭露中共黑幕

(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7月11日訊】 加拿大移民暨難民局在6月21日宣佈拒絕遠華案主嫌犯賴昌星的難民申請後﹐中共立即表示歡迎裁決。而據香港的報導﹐北京也很快部署押解賴昌星的工作。北京為何反應這樣快呢﹖據從國內了解的情況報導﹕“北京方面對於加拿大有關部門公佈賴昌星的難民甄別裁決前﹐據稱已經得到加方透露的訊息﹐因此對有關結果信心滿滿﹐相信很快把賴昌星引渡回北京。”

賴昌星的律師認為此案已經高度政治化﹐而加拿大輿論認為加拿大政府因此案而受到中國巨大的壓力。從的報導就可以看出﹐因為有這些壓力﹐所以加拿大政府的“有關部門”竟然要向中共隨時彙報情況﹐甚至於泄露機密。在這個情況下﹐司法公正是一個問題﹐加拿大政府的主權尊嚴又是另一個問題。

為了部署押解賴昌星回中國的事宜﹐報導﹐已經有一些中共官員來到加拿大探路摸情況。報導是這樣寫的﹕“知情人士表示﹐追捕組成員都為北京公安部‘國際刑警’(Interpol)部門的警官﹐他們有的以公務身份赴加﹐有的以旅遊簽証到達溫哥華。”

眾所周知﹐遠華案審訊組組長劉曉輝在2000年5月31日曾經以中國國有企業的商人身份﹐以“考察探討進口加拿大食品”的名義帶了專案組成員和賴昌星大哥到加拿大﹐和賴昌星見面﹐並勸他回國自首。這種做法﹐按照中國國安部的用語就是“從事與身份不相符的活動”﹐在中國是可以逮捕並且驅逐出境的。而加拿大政府一而再容忍這種行為﹐更不知把自己的主權置於何地﹖難道為了打開中國市場﹐加拿大政府就不要自己的主權﹐容許中共的特務﹑官員在加拿大為所欲為﹖

雖然賴昌星表示對判決要進行上訴。但是以賴昌星的上訴﹐光圍繞遠華案已經不夠。中共答應不處死賴昌星﹐是指遠華案中中共所認為的刑事罪行﹔然而賴昌星在加拿大還接受媒體訪問﹐特別是盛雪的訪問﹐編輯出版了一書﹐內裡有不少賴昌星泄露的黨和國家機密﹐中共如果將這些另外判罪﹐賴昌星等於罪上加罪﹐槍斃和不槍斃也差不多了。

在一書中﹐賴昌星還沒有把他所知道的一切抖出來﹐也許還幻想會有人保他﹐具體說﹐他對江澤民﹑李鵬還比較客氣﹐也會使法官誤以為賴昌星主要是經濟問題。如果他能把江澤民﹑李鵬的黑幕徹底揭露﹐使人們了解到問題的嚴重性﹐表面上要承擔更多的風險﹐實際上是置諸死地而後生。

◆我的意見

(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