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隨筆

由“秋菊打官司”討說法想起的

(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6月29日訊】在電影《秋菊打官司》里,農村婦女秋菊,遭受不公正對待,就去城里向政府討個說法,沒有人會說秋菊是在搞政治。唯一不同的是法輪功去的人多,又是去了敏感地帶“中南海”。那是因為煉法輪功的人很多,有近一億人。那么听到同修被打被抓的消息,哪個法輪功學員會不關心?現代社會通訊工具很發達,大家人傳人,就象滾雪球一樣,很快就傳開了。國務院信訪辦的位置恰恰就在中南海的西門。如果信訪辦在其他地方,法輪功學員根本就不會去什么“中南海”。

有一點是毫無疑問的:江澤民對法輪功的打壓,是一場政治運動。那么,法輪功學員的和平抗爭,對鎮壓行為的不配合,是不是在參与政治呢?

法輪功是一個來自民間、崇尚修煉的功法。修煉的概念自古到今在中國歷史上有很多記載,中國文化中本來就有很深厚的佛教、道家和儒家因素。法輪功學員沒有任何政治訴求,從四.二五和平請愿到今天,法輪功學員要求的僅僅是做人的最基本權利──自由煉功。

從打壓一開始的謠言誣陷,到天安門自焚的騙局,殺人、放火、搞政治,老百姓反感什么,痛恨什么,鎮壓者就使勁地將這樣的帽子往法輪功頭上扣。鎮壓者江澤民在他的“三講”中的第一條,就是“講政治”。在中國近几十年來,統治者把“政治”搞到了社會的每一個角落,每一次政治運動,總是涉及高層權力的爭斗,卻又卷進無數無辜的群眾,而最后受害最深的永遠是群眾。政客們不擇手段的權力爭奪,使得“政治”成了肮臟的代名詞。所以,“參与政治”這頂大帽子能嚇倒很多人,也會讓很多人反感。自然地,鎮壓者就不遺余力地羅列罪名,誤導群眾,將這頂大帽子強行往法輪功學員的頭上扣。

与以往歷次“政治運動”的受害者都不同,法輪功群眾既沒有逆來順受地接受被打壓的命運,也沒有采用暴力斗爭,而是堅韌不拔地走上了一條和平、理性、非暴力的抗爭之路。這在中國歷史上還是第一次。三年來,面對鋪天蓋地的邪惡打壓,法輪功學員沒有一例暴力反擊事件發生;沒有一個口號是要推翻政府,沒有一個口號是要建立一個新政權。他們僅僅是要求停止迫害,還人民的基本生存權。難道人在危難之中喊救命也叫搞政治嗎?他們走出來呼吁,只是爭取煉功和信仰的自由,并不要政府的一官半職,這算什么政治呢?

再說了,搞政治的人為的是什么,不外乎是在追求名、利和權力,而這些,恰恰是真正修煉的人所要絕對放棄的。法輪功既不是宗教,也不是一般的气功,他是修煉。自古到今,修煉人不問國事,遠离政治。修煉人追求的不是人間的名和利。李洪志先生在《修煉不是政治》一文中更是早就明确指出:“一個修煉者,除干好本職工作外,不會對政治、政權感興趣,否則絕不是我的弟子。”

換個角度講,不論是不是修煉的人,只要他配合了江澤民的這場運動,參与了表態,參与了什么百万簽名,執行了江澤民對法輪功的打壓政策,甚至保持沉默,他就是有意無意地在為江澤民的政治運動推波助瀾。他就是認認真真或者糊里糊涂地在參与政治。這樣看來,豈不是人人都在搞政治嗎?不是的,那只不過是少數謀權者造成了這一政治旋渦,并想將每一個人都卷入其中。

有人說,法輪功主觀上可能并沒想卷入政治,但客觀上還是參与了:比如4.25万人上訪,是江澤民要鎮壓法輪功的原因,是法輪功搞政治的結果。事實上,江澤民政府一貫實行嚴密的新聞封鎖,几年來從不報導法輪功受到的种种騷擾,又故意隱瞞4.25事件的起因,難免給人突發性的感覺,好像有什么政治預謀。如果我們認真探討一下4.25真相,會發現所謂的政治色彩完全是有意渲染的。

4.25事件的直接起因是兩天前4月23日,天津警察毆打捕抓正常去雜志社反映情況的法輪功學員造成的。在向天津市政府請愿,請求放人無效的情況下,學員們只能去北京的國務院信訪辦上訪。把公民的合法上訪說成是“圍攻”、“搞政治”,只是江澤民為鎮壓提供借口罷了。其實上訪討公道,是中國老百姓維護自身權益的一個辦法。

取締和鎮壓法輪功違反了中國憲法對公民信仰自由權利的保障。法輪功學員通過上訪、請愿、和平抗議等合法手段要求的是憲法賦予他們的正當權益,而不是國家和政府的權力。“權益”与“權力”,一字之差,卻有天壤之別。“權力”爭奪可能導致政治斗爭甚至暴力沖突;而要求權益不需要政府失去任何東西,是一個負責任的政府理應保障給人民的。只是要求政府將本該屬于人民的,還給人民。

鎮壓從一開始,就伴隨著對手無寸鐵的法輪功學員的殘酷折磨和野蠻迫害,至今已有上千的人被折磨致死。無數的人家破人亡,而海內外法輪功學員所做的一切努力和呼吁,只不過是想告訴人們:鎮壓是錯誤的,迫害好人的事應該立刻停止。

這种為了捍衛最基本的人權、捍衛生命而作出的努力和呼吁,那是一個有良知的人最基本的權利和義務,正如音樂家楊逢時在一次紀念“六四”死難者的音樂會上講的:“我是個音樂家,我不懂政治。但我深信,這不是政治,這是良心。”

是啊,“這不是政治,這是良心。”

轉自﹕明慧網(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