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要聞

東星大樓國賠案台北市政府今向高院提出上訴

(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5月24日訊】據中央社台北二十四日電,台北市政府今天正式向高等法院遞狀,就九二一地震東星大樓國賠案提出上訴。工務局長陳威仁說,基於法律不溯及既往及專業分工原則,市府不能接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但市府全力協助東星大樓受災戶的立場不會因提出上訴而改變,仍將全力協助東星大樓重建。

工務局下午召開記者會,說明市府對東星大樓國賠案提出上訴的理由。陳威仁表示,市府對東星大樓受災戶的遭遇感同身受,但這起不幸是因天災和設計不當造成,若把全部責任歸咎在市府身上並不合理。東星大樓是在國賠法施行前發照,這起國賠案一旦確定,將對未來建管制度產生深遠影響;經過審慎考量,市府已在今天上午提出上訴。

陳威仁進一步解釋說,東星大樓是在民國六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申請建造執照,七十年二月二十三日領照;而國家賠償法是在七十年七月一日施行,本案應不適用國賠法。

對於一審判決書指市府結構審查人員未發現設計者對結構重量計算疏失,陳威仁說,建管處結構審核人員是依照內政部規定的審查表進行審查,結構演算則由建築師簽證負責;東星大樓結構計算確實錯誤,但基於專業分工,建管處人員不需要也不可能逐一演算各項算式,公務員並無疏失。一審法官以此認定國賠成立,並不符合當時的規定與一般實務運作。

陳威仁表示,施工品質本就應由營造廠及監造建築師負責,要求建管人員在勘驗時查出工程品質有誤確有實質困難,這一點已經多數專業技師作證說明,但法官卻未多做斟酌。

市府法規會主任委員陳清秀指出,市府前後已提供東星大樓受災戶新台幣兩億六千多萬元的社會救助,若加計東星大樓重建都市更新獎勵,市府提供的社會救助總額更高達三億五千萬元。

陳威仁說,未來市府仍會繼續提供受災戶各項協助,不會因為提出上訴而有所改變,預定今年九月二十一日動工重建東星大樓的目標也不會改變。

(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