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隨筆

堅持說真話不等于鬧事

(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5月20日訊】說真話是人的天性,人的權利。人生來第一件事就是學說話。會說話方會思考,這是人与動物的根本區別之處。社會在發展,人類在進步,人說話的空間本應越來越大,越來越多。然而,由于政治的原因,人們“說話”卻受到越來越多的限制。比如說法輪功修煉者在被迫害中的上訪和講真相,本來是一件合理合法、天經地義的事,可有人硬是顛倒黑白地把他們說成是“鬧事”。“覺得好,在家練就行了,別出去‘鬧事’”。說此話的有好心人,也有用心險惡者,可听了后都讓人感到傷心。一個社會怎么能是非不分至如此地步呢?難怪自古譏笑:人被奴役慣了,就把被奴役當成常事了。

人們把正當的“說話”,為了說明一件事情的行為,理解為“鬧事”,這太不公平,是對這個公民--一個自由人的人格、尊嚴、法律權利的褻瀆,甚至是剝奪。其本質就是人自己否定了自己做人的基本權利。真是悲哀中之悲哀。

上天賦予了人的本能、人的權利,是要人以“說話”來表達情感的。可以說你之喜,說你之怒,說你之悲,也可以說你的恨与愛等等。“說話”,創造了文化,發展了文明。“說話,對人簡直太重要了,說則通心,說則交友,說則解危,說則辨別是非真偽。君不見,師說解惑,商說得利,軍說化敵。

事實上不讓“說話”的人只是想自己說,而禁他人之說。這怎么能行呢?一個森林里只有一個聲音是可怖的,一個社會中只有一個聲音是凄慘、暴虐的。事實上中華民族發展之滯后其根蒂就在于几千年來總是一個聲音在那回蕩,整個民族的智慧被壓抑著,人們處于“啞巴”的狀態,故此多見中國人違心地低眉順眼,唯唯諾諾,“禍從口出”就是多少代人從只貪圖個人眼前利益、只貪圖一時安逸而總結出來的“處世真經”。也正是因為你也不敢說,他也不敢說,大家都不敢說,才“喂”大了當權者的胃口。從而發展到目空一切、肆無忌憚、獨裁專制,以至連竊竊私語也要被禁止。古人曾哀嘆的“万馬齊喑究可哀”的局面,今猶未改。百姓鴉雀無聲,獨裁者大肆叫囂,絕非文明絕非完好,絕非是進步与發展。

言論自由是各國、各民族、各朝、各代中難得的仁人志士、先烈英雄披肝瀝膽、拋頭洒血、前仆后繼爭來的,是憲法、法律、國際人權條約中明文規定的公民的合法權利,就目前的一點點街談巷議也是來之不易的。遠的不說,僅從四十年代直到今天就有多少人為之付出過,沒有人廉价賜予你的。為了自己個人眼前的一點既得利益和安逸,而出賣自己的發言權是危險的。

為什么不讓“說話”?一定是因為當權者自己有丑怕揭露。他黑白顛倒,是非混淆,有良心的人怎么能不出來澄清?你把好人說成坏人,人怎么能沉默而不以正視听?你有道理還怕別人与你辯論嗎?古代一帝王曾說:“庶民所以安其田里,而無嘆息仇恨之心者,政平訟息也”。由此可見,讓人“說話”天不會塌下來,關鍵是公平合理。不講理就是難以平民心。公理昭彰,是非曲直皆得善斷,當然也就無“鬧事”的出現。說“鬧事”二字者就已經暴露出自心的不安,湯鍋沸騰,人坐在鍋蓋上是壓不住的;湯不止,心更燥,做事難免荒唐、喪失理智。更何況法輪功修煉者的“說話”完全是和平理性的呢!

有人說:“只練功,別去參与政治。”什么是政治?我理解政治的本質是:社會中代表各階層的派別為了自己的利益而采取的一定行為。它包括各個方面,主要的特徵是和政權聯系著,人們才把它看作是政治,否則一般是不認為它是政治的。政府對某事處理不公,不合法律,如果老百姓去申訴一下就是參与政治,喊聲冤枉就是參与政治,那么,秦香蓮、秋菊告狀也算是政治了,下崗工人向政府要飯吃也算是參与政治了。動輒向“政治”上拉,是個別人心怀叵測想嚇唬住人民、不讓人們說真話而慣用的流氓伎倆。其實法輪功修煉者心平气和地去說出自己心里話,是對政府的信任,是履行公民的憲法職責,是真正愛國的行為,不反社會、不反政府,怎么能說是參与政治呢?

還有人說,你們法輪大法不是講“忍”嗎?怎么不忍住非要去說呢?“忍”的內涵很大,在個人修煉中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受到委屈不說,這是“忍”。但這還不是“大忍”,“大忍”是為真理能坦然拋棄自己的一切。大法弟子今天正在如此實踐著,是前無古人的壯舉。

把法輪大法的“忍”理解為在受到不公正待遇甚至遭受迫害時不去“說話”,太偏執了,而把大法弟子的去“說話”等同于“鬧事”,對不了解內情者來說,是可悲的荒唐,而對別有用心的打壓者來說,則是為掩蓋其暴行的無恥詭辯与欺世謊言。在真理与謬誤的确認中,在大是大非面前,人民就是要說話,而且應該說真話,不說不足以明理,不說會使人真假難辨,不說會使惡人陰謀得逞,不說是對邪惡的屈服、默認和縱容,不說是對真理、對人民、對社會、對國家、對中華民族不負責任,為了真理和人間正義,大家都應該勇敢地去說出自己該說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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