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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僑時報》性質嚴重 高院大法官決定迅速開庭

(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4月16日訊】法輪功學員狀告蒙特利爾《華僑時報》藐視法庭案將于4月15-19日開庭。該報違反法庭禁止其刊登任何詆毀法輪功材料的禁令,擅自刊登發行12頁詆毀法輪功的特刊。開庭時間,地點如下:

時間:2002年4月15-19日上午9時

地點:蒙特利爾法院1509房間

1 圣母街東部

鑒于本案性質的嚴重性和對于法輪功學員安全的考慮,此次開庭日期是在3月14日一審時由法官卡偌爾.朱莉安在与最高法院大法官雷塞.萊米爾斯協商后決定的。本次開庭將給法輪功學員一次難得的机會從法律角度陳訴案情,從而使本案得到在中國不可能得到的公正判決。

背景資料:

法輪大法新聞社報道﹕2001年11月3日以及接下來的几個周末,《華僑時報》連續發表了几篇詆毀法輪功的文章。文章中的一部分內容完全是中國大使館所發資料的照搬。為了制止這起對法輪功的詆毀,蒙特利爾,渥太華和多倫多的126名法輪功學員聯合控訴該報。從2001年12月10日—2002年2月7日魁北克高等法院曾在連續3次听證會上嚴正重申,禁止該報發表反法輪功的文章。

但是,該報忽視禁令,于2002年2月2日發表了12頁詆毀法輪功的特刊。

法輪功學員3月向法院提交了該報藐視法庭的指控。

此次開審日期是在3月14日一審听證時由法官卡偌爾.朱莉安決定的。朱莉安法官還命令《華僑時報》立即刪除其网頁上反對法輪功的任何內容。

聯系人:麥克.博格曼律師 514-249-1177(手机)

楊育民 514-487-9486,514-941-2203(手机)(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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