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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速審朱安雄 司院:怎有這樣的法務部長

(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12月26日訊】據中央社台北二十六日報導,對於台灣法務部長陳定南昨天要求司法院就檢察官起訴高雄市議會議長朱安雄所涉賄選及掏空峰安金屬案「速審速結」一事,台灣司法院秘書長楊仁壽今天上午表示,法官有獨立審判權,在查明事證前,不宜遽以判決,他並轉述司法院長翁岳生對此事的看法「怎會有這樣的法務部長?」

在無黨籍的朱安雄當選高雄市議會議長後,陳定南昨晚召開記者會,表示若高雄市議會正、副議長選舉有賄選情事,檢察機關一定加以嚴辦。他同時呼籲司法院應督促法官應「速審速結」檢察官起訴朱安雄的賄選案與掏空峰安金屬案,以免「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

對於陳定南的呼籲,司法院今天上午由司法院秘書長楊仁壽召開記者會,正式加以回應。

楊仁壽表示,司法院長翁岳生昨晚在獲知陳定南的說法時,「感到非常訝異」,同時表示,「現在是什麼年代!是民國四十、五十多年那樣威權的年代嗎?怎麼會有這樣的法務部長?」

楊仁壽表示,翁岳生說法的內涵是指在威權年代才會有檢察權凌駕司法權的情形,而台灣在經過近十年來的努力,才有今天司法獨立審判的空間,他希望陳定南也能與一般大眾一樣尊重得來不易的法官獨立審判權。

而對朱安雄被起訴的賄選案及鋒安金屬掏空案,楊仁壽表示,賄選案是在本月十六日才被起訴,法官須要時間審判;而峰安金屬淘空案,檢察官起訴的卷宗就有三十大箱,分三次送達法院,法官當然也需要時間閱卷後才能進行審理。楊仁壽指出,任何人皆有接受公平審判的權利,在法官進行公平、透明的審判且被判決有罪前,任何人不宜被當做犯罪之人,否則將不符「無罪推定」原則,同時也違反世界人權宣言對人權的保障。(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