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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連載:駱駝行-從台灣到大陸(5)

5 繼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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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6日訊】5 繼母

母親死後﹐不斷有人來我家為父親提親﹐以便我能有個繼母。

離我家不遠有個劉村。劉姓家是這個村的首戶﹐這家人共有五個女兒。老三已經23歲仍未嫁出﹐原因有二﹕一是她脾氣不好﹐二是長相缺乏魅力。因此﹐儘管她也有一雙小巧玲瓏的三寸金蓮﹐還是沒人問津。這回有人提出讓她到我家來做填房﹐劉家自然歡喜。我的祖父母也很高興﹐因為劉家也是書香門第。

祖母趕快前去相親。到了劉村後﹐劉家給看的是老五。這老五既年輕又漂亮﹐只是纏足並不怎麼到位﹐那尺寸好像是超出了三寸的。不過問題不大。再說看上去人很老實﹐又有禮貌﹐性情肯定是溫和的﹐這就不致于虐待孩子。所以祖母很滿意﹐當場就定了下來。

誰知到了舉行婚禮那天﹐卻掉了包﹐用花轎抬進我家的是老三。起初誰也沒看出來﹐因為新娘的面孔是被紅蓋頭蒙著。等完成大禮後進了洞房﹐揭開紅蓋頭一看﹐祖母才知道不是她先前看的那位小姐﹐但是這時米已成飯﹐沒法更改﹐也只好將錯就錯了。

由于我已經有了繼母﹐不應再由外人照料﹐我便哭哭啼啼地被帶離開蜜的娘﹐回到自己家來。

繼母不喜歡我﹐因為我不是她親生的。她很討厭我哭﹐尤其每當我在床上拉了屎﹐撒了尿的時候﹐她更加惱火﹐就狠狠地打我的屁股﹐我就嚎咷大哭。祖父母一聽到我這樣哭就心痛如絞﹐趕快叫彩霞姑姑把我抱出來。

繼母打我總是在父親不在家的時候﹐而每當父親回來聽說她打了我時﹐就毫不客氣地把她打一頓。這樣她就更加恨我。父親由于不喜歡繼母﹐也就不願在這個家中呆下去。不久﹐他就帶著他的小弟弟從戎遠走高飛了。

現在我就完全處在繼母的控制之下了。她就無拘無束地按照她的方式打我﹐罰我。她常常罰我跪在床前的地磚上﹐用她那尖尖的三寸金蓮踢我﹐刺得我好痛。她常常公開地做這一切﹕“孩子不打不成器”。她總是這樣對圍看的人說。

彩霞姑姑是唯一保護我的人。她一見繼母打我就勸說﹕“別打了﹐嫂嫂﹐他還是個孩子﹐不懂事。”

“趁他小﹐才要好好教育他﹐”繼母回答說﹐“否則等長大了就來不及了。”

“教育是要教育的﹐”姑姑說﹐“可你別打他﹐別罰他跪磚地呀。”

“胡說﹐打就是教育﹐罰跪也是教育﹐你這黃毛丫頭懂個啥﹗”

那時彩霞姑姑已經十一歲了。不管怎樣﹐她的勸說還是起作用的﹐繼母對我的打罰到底輕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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