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新聞

美國福建同鄉會 紛爭不斷

誰占據了「樓管局」的領導職位?對立雙方要爭奪大樓的控制權

【大紀元2019年05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擁有77年曆史的福建同鄉會近年紛爭不斷,從2014年登廣告公開要求前主席鄭棋「須交出帳目及餘款去向」,到2017年12月其常務副主席施廣義被人打成腦震盪,2018年2月新年晚宴上爆衝突,2018年4月發生換鎖風波、對簿公堂,再到日前的「二上公堂」,其核心問題就一個:同鄉會當權者為公還是為私?

福建同鄉會2018年4月發生換鎖風波。(法庭文件)

福建同鄉會的不動產屬於誰?到底誰占據「樓管局」的領導職位?哪個選舉有效?福建同鄉會作為非營利社團組織,其權利、義務和利益如何界定?本月9日,福建同鄉會的對立兩撥人「二上公堂」,到紐約州民事法庭要個理。

根據起訴書,1988年11月福建同鄉會拿出1千萬美元的抵押貸款加上同鄉會的基金,買下位於東百老匯街125號的大樓,2006年還清貸款。大樓為20個會員租戶提供經濟適用房,還有商鋪出租給銀行,每年的收入相當可觀,大樓也越來越值錢,但多年來一直處於黑箱操作狀態,會員要求「公布帳目」而不得。

雙方爭議的一點是,同鄉會作為非營利實體經營大樓,做法上是否有違其非營利的定位?

紛爭起因

據了解,同鄉會前主席鄭棋2014年卸任主席職務前夕,宣布成立「美國福建同鄉會樓宇管理董事局」(board of directors),自任董事長,並由潘建國、陳緒壘等人負責管理樓宇租金。

2018年4月同鄉會「樓管局」潘建國、篩金官、陳緒壘狀告同鄉會主席陳學端、施廣義的訴狀顯示,潘建國出示的一份2017年10月「樓管董事局」會議紀要上寫道:「自從買下大樓,董事會會議決定:樓管董事局負責大樓的所有管理功能和財務;同鄉會的樓業部門和執行行政業務的主席把(該樓宇)管理功能交給律師;同鄉會主席只負責日常業務、行政管理以及一些公共事務。」該會議紀要有八個「董事成員」簽名。

然而,施廣義一方向法官呈上福建同鄉會會章和福建同鄉會當年買樓契約,指出福建同鄉會屬於非盈利機構,其常務理事會乃最高執行職能的機構,共有130名理事,擁有建議和處理各項提案的表決權,可是上述一份如此重要的會議紀只有8人簽名,「沒有任何跡象表明會議是如何進行的?誰發的通知?」

會員們似乎對樓宇董事局有不同看法,新成立的樓宇管理董事局與同鄉會之間,是從屬關係還是兩個獨立的機構?上述會議紀要似乎混淆了某些概念。

施廣義一方向法官陳情,新成立的所謂「樓宇管理董事局」是要建立一套與舊條例相反的新法則,「以便他們有權收取租金,然後突然沒人知道錢去哪了。」他說,訴狀表面上是因換鎖風波而起,潘建國等人告陳學端、施廣義等人入侵換了門鎖,實質是關於「挪用公款」的問題,對立雙方要競爭主席權,爭奪大樓的控制權。

第一起訴狀,以法官Robert D. Kalish 命令「任何人不得在同鄉會辦公室進一步更換鎖具」以及「同鄉會的成員不應剝奪其他會員出入同鄉會會所的權利」結案,法官也建言,擁有大樓的同鄉會有責任承擔責任,確保將資金用於同鄉會希望的造福廣大鄉親的宗旨上。

新訴狀:要求法院派監管人

但紛爭演變至今,分歧並沒有得到解決。今年5月的新訴狀中,福建同鄉會主席陳學端、施廣義等反告潘建國、陳緒壘等人:多年未披露大樓的真實財務狀況,沒有將樓宇財務進出公布於眾,違反NPCL在內的非營利性社團法和規章,直接或間接將福建同鄉會的資產、收入或利潤分配給一些成員、董事和幹部。

因此,陳學端、施廣義等要求法院從「法院管理辦公室Part 36」清單中指定一名精通中文(普通話)的接管人,來管理福建同鄉會的會計和大樓的費用和開支。◇

責任編輯:家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