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政治

受賄近5千萬 安徽蚌埠紀委前副書記獲刑14年

中共安徽省蚌埠市紀委前副書記、市監委副主任趙明偉,被判14年有期徒刑。(大紀元合成)

【大紀元2019年03月09日訊】中共安徽省蚌埠市紀委前副書記、市監委副主任趙明偉,被判14年有期徒刑,罰款200萬元(人民幣,下同)。

安徽省紀監委官方微信消息,3月8日,蚌埠市紀委前副書記、蚌埠市監察委員會前副主任趙明偉,非法受賄他人財物,共折合人民幣4846萬餘元,數額特別巨大,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罰款200萬元。趙表示認罪,不上訴。

趙明偉被指,2010年至2017年間,利用蚌埠市招標採購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蚌埠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的職務便利,在工程招標中為他人謀利,收受他人4791.9萬元的財物,2.2萬美元,索取一套39.697萬元的房產。

現年55歲的趙明偉曾任安徽省五河縣委常委、固鎮縣副縣長等職,2009年10月至2015年1月在蚌埠市招標採購管理局任職,先後任黨組副書記、副局長、黨組書記、局長,期間還曾兼任市政府副祕書長、辦公室黨組成員;2015年1月至2016年9月,任蚌埠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局長、黨組書記;2017年7月任蚌埠市紀委副書記,2018年1月兼任蚌埠市監委副主任。

2018年4月,趙明偉落馬,成為中共十九大後大陸首個被查的市級監委副主任。2018年11月22日趙明偉涉嫌受賄案在阜陽市中級法院一審開庭審理。

中紀委官網2018年8月曾撰文稱,趙明偉與安徽省前副省長周春雨關係密切。在周春雨的周密安排下,趙明偉「混」進了紀檢監察機關。不過,周春雨於2017年4月已落馬。

此外,2018年至今,多名紀檢系統官員被查,例如:中共陝西省紀委原預防腐敗室主任胡傳祥、吉林省紀委前副書記、省監委前副主任邱大明、山西省紀委駐省地稅局紀檢組前組長張亥生、安徽省紀委駐前省衛生廳紀檢組組長吳敦武、重慶市紀委駐市環保局紀檢組前組長陶志剛,青海省海北州紀委副書記、監委副主任趙子亮,等人。

2016年9月,港媒就曾報導,稱當時中共紀檢人員違紀違規情況十分普遍且消極怠工,已經到了時任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王岐山「看在眼裡,氣在心裡,落個沒治」的地步。有消息說:中共紀檢系統壓下的不回復舉報材料已超過500萬份,「一百年也處理不清」。

責任編輯:蕭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