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權

孫茜案11名律師被逼退 原大陸法官揭黑幕

孫茜(右)出席浙商創投杯2012春季高爾夫邀請賽 ,獲頒女子「總杆季軍」。(網路照片)

【大紀元2018年05月03日訊】(大紀元記者陳漢、周慧心採訪報導)加拿大籍商人孫茜去年2月在北京家中突遭抓捕,被關押期間其名下資產被丈夫侵奪,家屬聘請的13名律師中11名因司法部門的施壓,被迫退出代理。目前新聘任的2名律師也陸續受到壓力。過去一年多來,孫茜的遭遇引起加拿大民眾、政要、媒體以及國際社會的廣泛關注。

孫茜是北京利德曼生物化學公司的創始人,2007年獲加拿大國籍,2012年和2016年登上胡潤中國富豪榜,身家35億。孫茜雖然事業成功,但由於操勞過度,身體嚴重透支,患上了憂鬱症、肝壞死、心悸、心臟驟停等疾病,經多方醫治,都沒有明顯效果。在2014年,年近半百的孫茜開始學煉法輪功,她的身體很快恢復健康,人也從此開朗起來,事業、生活都沐浴在陽光下。

2017年2月19日,孫茜正在家中與表妹聊天,警方突然闖入,進行抄家,搜出法輪功相關書籍後,將她抓捕,罪名是「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刑法第300條)。

孫茜的妹妹在接受大紀元記者採訪時介紹說,孫茜在被關押期間,一個親戚發現孫茜持有上市公司的法人股突然出現變更。「我姐持有上市公司30%多的股份,這個法人股的80%是我姐公司名下,另外20%是她丈夫的。在我姐被關押期間,她的丈夫通過偽造我姐的簽名,把法人改到他本人名下,另外把80%的股份變成他的。」

法庭走過場 不聽話律師被逼退

這一年多來,他們共請了13位律師替孫茜辯護,除了2位感到壓力自行退出外,其他9位接連受到中共司法機關沒收律師執照的要挾,被迫退出代理。

「最近我們聘請的2位律師,接受委託已經一個月了,一直都比較低調,會見我姐、閱卷呀,都沒有什麼問題,但是這次庭前會議後,他們馬上接到電話。」她說:「一位律師接到司法廳電話說要約談。另一位也接到電話問他的情況。我認為是因為開了庭前會議之後,這個法官可能覺得有威脅了,所以要給他們施壓。」

一位被逼退的代理律師對大紀元記者表示,他代理其它維權案件就曾遭到當局的施壓,「但這次要求孫茜這個案件必須終止代理。不終止,那就終止我的律師職業。」

他說:「有關監管機關不顧客戶利益,指令代理律師終止代理關係,在任何一個法治國家都是不堪設想的。」他表示良心上,他要站出來說話,維護當事人的權利,但是面對巨大的壓力,他無奈只能違心退出代理。

原福建寧德中級法院經濟庭審判長李建峰介紹說,在中國大陸,「如果官方把當事人當作敵對勢力,那麼只要敵對勢力滿意的人,官方就不會滿意,也不放心,因為它感覺這種辯護很難走過場。」

他對大紀元記者說:「當事人家屬滿意的律師不一定能配合他們(官方)按照寫好的劇本去演戲,不會按照既定的方案去懲處當事人,這樣官方的目的就很難得逞。在這種情況下,官方往往通過一些行政手段,讓這些律師退出這個案例。」

李建峰表示,中共可用的行政手段有很多,律師的上級主管部門是各級司法局,司法局裡有律師科、律師處等。「他們有一個很大的權力,就是對律師執照年檢的審批權,如果你沒有配合官方一起演戲、一起按照它的劇本去做,那司法行政部門就可能對你的年檢設置關卡,甚至吊銷你的執照。」

他說:「吊銷律師的營業資格對律師而言,就是要了他們的命。因為他們所有的經濟來源必須依託於律師執照。律師如果在沒有執照的情況下進行代理活動,會被視為違法,情節嚴重的還會按照處罰刑罰去處理。」

中共迫害法輪功已經十九年,但是修煉法輪功的人不減反增。隨著越來越多的迫害真相浮出水面,中共迫害元凶在海外被起訴,中共對法輪功的恐懼日深。

李建峰表示,法輪功修煉者被中共當作敵對勢力對待。「因為孫茜本人是法輪功學員,在這種『敵對勢力』的情況下,任何律師參與這個案件,都會被中共看作大逆不道。」

他說:「唯有中共指派的律師中共才會放心。我指派的律師必須按照我的口徑去辦,那麼這樣的律師在整個辯護過程中是不能夠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利的,也不能夠監督法律的公平實施。他們只有一個職能,就是按照官方寫好的劇本,共同把當事人送進監獄。」

李建峰表示,世界人權公約上強調,任何一個犯罪嫌疑人都有聘請律師為其辯護的權利,這種權利是誰都不能剝奪的。「但是中共通過行政手段,變相地剝奪了當事人為自己辯護的權利。那麼具體落實在孫茜的身上,就讓孫茜陷入孤立無援的境地。按照世界人權公約對酷刑的定義,如果犯罪嫌疑人處於孤立無援的狀況,本身就符合酷刑的特徵,更不用說用辣椒水去灌、去噴。所以孫茜已經被酷刑是符合人權公約對酷刑的定義的。並沒有任何誇大。」

東南大學法學院教授張贊寧對大紀元記者說:「官方的這個作法是跟依法治國的理念背道而馳的,這說明中國的法律是不獨立的,不獨立的法律是虛偽的法律。如果律師不退的話,那麼709律師就是榜樣。」

中共迫害法輪功無法律依據

孫茜的妹妹表示,孫茜的罪名是「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但法輪功並非×教,根據中國大陸的法律,也沒有任何一條法律依據。

大陸律師李建強曾在為法輪功學員辯護時表示,立法機關、司法機關均無法律文件或司法解釋明確法輪功組織是×教組織。全國人大《關於取締邪教組織、防範和懲治邪教活動的決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均未將法輪功列為×教組織。

而公安部《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中,明確的邪教組織有14個,但法輪功並未在列。

李建強律師說,據他所查證的所有關於法輪功的文件中,除江澤民和《人民日報》特約評論員所發表的談話與文字外,沒有一個文件認定法輪功是×教組織。

因此刑法第300條並不適用,修煉法輪功無罪。孫茜妹妹表示,「我姐並沒有違法,家屬希望,不開庭就無罪釋放,這是正當的要求。」

此案引起國際關注

孫茜的妹妹表示,2017年5月,加拿大駐中國大使館派人到北京市第一看守所會見了孫茜,發現她有被施以酷刑。2017年6月、12月和今年4月13日,加拿大駐中國大使館的領事先後三次會見孫茜的律師。

李建峰說:「孫茜是一個加拿大公民,加拿大政府按照領事保護條約,能做的也是極其有限。對所在國的法律實施,在沒有形成最後的判決之前,或者沒有確切的證據證明這種判決完全是一種構陷的情況下,他們所能做的極為有限。主要是了解情況,幫助他們反映一些權利保障的問題。」

他認為孫茜在這種處境極端困難的情況下,「全世界有良知、有公義感的人,更多地關注孫茜,共同監督中共司法行為,從這點來看,還是有重要的意義的。所以我們要予以更多的關注。」

過去一年多來,孫茜的遭遇引起加拿大民眾、政要、媒體以及國際社會的廣泛關注。2017年12月初,加拿大總理特魯多訪華時曾當面向習近平、李克強提出此案。加拿大總理祕書向媒體表示:營救孫茜直至其歸來!

去年6月19日,加拿大「世界小姐」林耶凡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上將孫茜案作為中共迫害人權的典型案例提出。加拿大前司法部長Irwin Cotler義務擔任孫茜在加拿大的法律顧問。

加拿大外交部長方慧蘭,加拿大前國會人權委員會主席、國會議員Scott Reid,新民主黨國會議員Cheryl Hardcastle、Michael Copper,綠黨國會議員Elizabeth May,保守黨國會議員Peter Kent等,以及「加拿大中國人權聯盟」(Canadian Coalition on Human Rights in China)都為營救孫茜發聲。Globe and Mail、CBC、City、Global TV等加拿大主流媒體紛紛做了報導。#

責任編輯:劉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