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新聞

商業保釋金「吃錢」 民代提廢除

紐約市使用這一制度的嫌犯驟增 每年未退保釋金以千萬計 但廢除恐有隱患

市主計長斯靜格、州參議員本傑明與州眾議員布雷克呼籲修改紐約州法律,通過廢除商業保釋的提案。 (洪雅文/大紀元)

【大紀元2018年04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洪雅文紐約報導)在美國,保釋商業化,很多待審嫌犯因付不起全額保釋金,又不想待在監獄,就支付約10%保釋金的費用找保釋公司進行擔保;不過這筆費用是在案件結束後一般不予退還,哪怕最終被判無罪也不行。周五(20日),有議員與民代提出,要廢除商業保釋制度,但相應的弊端也受到關注。

當天,市主計長斯靜格(Scott M.Stringer)、州參議員本傑明(Brian Benjamin)與州眾議員布雷克(Michael Blake)呼籲修改紐約州法律,通過廢除商業保釋的提案,讓保釋商業產業從紐約消失。目前,全美有四個州正在實施該法律。本傑明與布雷克表示,他們將在議會會期時提出提案,建議取消商業保釋。

據市主計長辦公室資料顯示,過去兩年,藉由商業保釋(Commercial Bail)的嫌犯驟增,保釋金數字增加了兩位數,使用商業保釋債券(commercial bail bonds)的情況增長了12%,債券的總價值也增長了18%。紐約市光一年的(不退款)商業保釋金額約有1,600萬美元至2,700萬美元。

俄州檢察官:取消後逃庭比率將上升

目前,在美國取締商業性保釋金制度的州,分別有伊利諾伊州、肯塔基州、威斯康辛州以及俄勒岡州。俄勒岡州的檢察官馬基(Joshua Marquis)表示,上述地區被告逃避出庭受審的比率明顯較高。他以俄勒岡州為例,每三名被告,就有一人從來沒有出庭過。但是,如果是在實行商業保釋金制度的州,這個比率就小得多。

比起比較兩制度差異,馬基建議,可以吸取商業性保釋金制度和法庭收費制度兩方面的優點修改法規。他說:「我認為,由政府充當保釋金經紀人的角色是講得通的,從理論上講,政府人員不會因從事這一行而中飽私囊。但是,一旦被告不出庭受審,由保釋金經紀人承擔責任的做法也非常好。我建議從這兩個制度中各自取好的東西,這也許是最理想的解決辦法。」

官方運行保釋金 成本可觀

天普大學法學院教授戈爾德坎普(John Goldkamp)表示,美國大多數刑事犯罪的被告都是窮人,如果實施商業性的保釋金制度,這些人就只能被關在監獄中等候審判。但是毒品走私犯卻例外,對他們來說,搞到一大筆保釋金不成問題。

戈爾德坎普說,過去20年來,有關部門一直試圖對保釋金制度進行改革,希望以更合理的方法達到審前保釋的目的,一方面是為了減少對保釋金依賴,另一方面也努力確保公眾安全以及被告如期出庭受審。

不過,巴爾蒂摩大學法學教授兼律師沃恩肯(Byron L.Warnken)則表示,由私營公司從事保釋金業務不僅省錢,也有效率。「如果把商業性的保釋金制度取消,就要在政府內部設置一個專門負責審前保釋的官僚機構,以馬里蘭州為例,這個機構的運作每年需要大約兩百萬美金。」而馬里蘭州逃避出庭的被告人數比率為14%以上。◇

責任編輯:文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