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歡離合

我先學會生火做飯

《清水阿嬤》插圖。(遠景出版社 提供)

以前的人說:「從會吃飯開始,就會做事了,那是做人的本領。」我想:武鹿庄的廖家,我的生父廖九,生母陳緞,如果不是生養一大堆孩子,也不會將我抱出去給人領養吧!……

從五個月被抱來喝養母蘇楊氏妲的奶水開始,注定長大要和她的兒子送作堆,替吳家生兒育女總共九人,一輩子死心塌地效忠吳家……一切一切,就是從飲那一口生命之泉開始。

續前文

當阿娘覷著眼睛,連火柴都拿不準的時候,我勇敢地接過去,當時,我才十歲。

之前,我五歲,已經稍解人事了。那時,生父廖九死了,我從現在的自來水廠那裡坐「輕便車 」,回到沙鹿送終,當時的車資才一角六。

排排站的哥哥,老大是爐,老二叫財,老三廖本,老四阿泉。我還有一個姊姊和一個妹妹霞啊!還有生母陳緞。後來,我們開了餅店錦香珍,生活改善了,我常買好吃的東西孝敬她。

後來她住虎尾,和三哥廖本一家生活,因為跌倒,拖一個星期不能斷氣。他們又來叫我,當我看到她,只有吐氣舌頭伸得很長,但一會兒就瞑目了。畢竟,我是她這一輩子流落在外的女兒。

我和生父生母的緣份就這樣盡了。也就從那時候起,生父生母都算不在了,我就不再持初一、十五庇蔭父母的全日齋了。

十歲的我生火煮飯時,會把乾樹葉湊在一起,弄得鬆些透透氣,起個火苗埋進去,點燃煙升上來,再將柴枝一一架好,等火舌往上竄,再落一些粗柴枝。

後來結婚生子,第一次開錦香珍餅店,半夜三點起火,接替煤球,也是用這一套。畢竟,從十歲起,就摸熟不怕火了。

想想,我的人生,生男育女九人,小時候體恤瞎眼的阿娘,擔起全家五口,包括海水哥、黑貓素姐的吃食;就是生完坐月子,也要馬上起來,因為阿娘連起火都不會,而且氣喘。

若我不這麼耐苦,家人怎麼會有一頓溫熱的吃食來墊空空的肚子哪?(待續)

註:

輕便車是一種輕型軌的簡式手推車,在臺灣早期的產業結構中佔有一席之地。日治時期,為運送物資,日本人大量的開闢輕便車的產業道路,以將資源送至交通方便的地方集中輸出。@

──節錄自《清水阿嬤:戴著觀音耳機的吳廖偷》/遠景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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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