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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州長提法案 欲結束「童婚」

即使結婚的最低年齡調到18歲,是不是還是太年輕了? (Patrik Osterberg-Pool/Getty Images)

【大紀元2017年03月01日訊】(大紀元記者鐘鳴紐約報導)根據紐約州目前的法律,結婚的最低年齡是14歲,繼數天前有州眾議員提出法案要終結這一荒唐的「童婚」規定後,州長庫默在星期二(2月28日)也提出法案,欲將最低結婚年齡提高到18歲。

根據目前的規定,紐約州居民最低結婚年齡是14歲,如果結婚的一方在14或15歲的話,需要經過額外的程序,包括徵得父母的同意、獲得法官的批准等,不過,法官的批准程序並無定規。

根據反童婚機構Unchained at Last的統計,在2000年到2010年間,紐約州有4,000名14歲的青少年結婚。

州長在星期二提出的法案內容包括:將法定結婚的最低年齡調到18歲,不足17歲結婚為非法行為。年齡在17歲或18歲結婚的話,需要獲得父母和法官的書面同意書。若未獲得上述書面同意書,就發結婚證書給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將會定為輕罪。

庫默提出的法案還對法官發放書面同意書進行了明確的規定,法官要確定結婚的雙方沒有家暴的歷史、沒有收到保護令,並沒有註冊為性罪犯(sex offender)。

同時,法官要與婚姻雙方中的未成年者面談,確認未成年人是因自己的意願而與對方結婚,並沒有受到欺騙、唆使,而且這一婚姻不會危及未成年方的精神、情感和身體上的安全。

就在幾天前,紐約州民主黨籍的州眾議員保寧(Amy Paulin)也提出了類似的法案,目前尚不清楚兩個法案之間為何關係。

庫默提出的法案需要經過州眾議院和州參議院通過,並經他本人簽署後方可生效。◇

責任編輯:艾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