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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省擬定條例 保護僱員免遭工作場所欺凌

【大紀元2017年11月27日訊】亞省勞工部近日承諾,將在幾週內對亞省工作場所安全條例進行修改,加強保護員工免受欺凌和心理騷擾。

亞省勞工部發言人戴克斯特拉(Matt Dykstra)表示,反欺凌條款將在本屆省立法會上通過,以修訂「職業健康與安全法(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 Act)」。這將是自1976年以來,亞省職業健康與安全立法的第一次重大更新。

新條例使與騷擾有關的病假成為省法律規定的可報告傷害案例。所有雇主需制定有關調查和懲罰騷擾的政策,否則將被告上法庭。

加國一些省份已把心理騷擾列為工作場所危害之一,與中毒、跌倒或死亡等危害等同,迫使企業和組織認真對待職場心理欺凌現象。

心理服務公司Janus Associates Psychological Services菲瑞斯(Pat Ferris)稱,新條例不一定能防止欺凌現象,但為當事人提供了處理此問題的有效解決途徑。

埃德蒙頓市11月份的一項調查數據顯示,該市近1/5的員工曾遭受過職場騷擾,這些遭遇導致員工辭職、壓力病假、心情抑鬱和身體崩潰等不良狀況。

責任編輯:王惟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