灣區新聞

加州或要求Uber和Lyft司機做背景調查

網絡打車公司Uber的追踪客戶位置規則涉及隱私問題。(Carl Court/Getty Images)

【大紀元2016年09月02日訊】州眾議員吉姆•庫珀(Jim Cooper)提出的要求Uber和Lyft對所有司機進行背景調查的AB 1289法案,8月31日(週三)在眾議院以58:4獲得通過。這個法案還需要州長布朗簽署才能生效。

該法案要求這些網絡打車公司禁止性犯罪者、暴力重罪犯或恐怖分子成為司機,並且也禁止與那些在過去7年裡因毆打、家庭暴力或酒後駕車而被定罪的人簽約。

如果發現網絡打車公司的司機中有上述犯罪紀錄,每發現一人,將罰網絡打車公司5千美元。

不過,Uber和Lyft強調,它們的打車條款和條件中,都要求乘客同意網絡打車公司不為他們在汽車中的安全負責任。

此前,舊金山和洛杉磯地檢署控告Uber,不對司機進行背景調查,誤導乘客。這兩個城市已經發現有二十多名司機有嚴重犯罪紀錄,包括性犯罪、綁架和謀殺。2014年,雙方達成和解,Uber同意支付2,500萬美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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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王洪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