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

大陸個人網貸在同一平台不得超20萬

【大紀元2016年08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李默迪綜合報導)大陸針對網絡借貸仲介的管理政策8月24日正式出爐,其中規定了個人和組織的借款上限,引發關注。

《網絡借貸信息仲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由銀監會、工信部、公安部、國家網信辦聯合發布,業界又稱為「P2P網貸管理辦法」。

財經人士霍木桐8月24日撰文表示,提到網絡借貸,老百姓想到的通常是e租寶、泛亞等令投資人血本無歸的案件,業界關心的是新規定是否能真正有效。

限定網絡借款金額

備受業界關注的是,該規定中限定了個人和組織在網絡借貸平台的借款上限,即最多借款額。

規定中說,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網絡借貸信息仲介機構平台的借款餘額,不超過20萬元(人民幣,下同);在不同網絡借貸信息仲介機構平台借款總餘額不超過100萬元。

同一法人或其它組織,在同一網絡借貸信息仲介機構平台的借款餘額,不超過100萬元;在不同網絡借貸信息仲介機構平台借款總餘額,不超過500萬元。

霍木桐表示,在之前的徵求意見稿中,這一條款的內容是「應當以小額為主」,沒有規定具體上限,所以這一消息引發市場不小的震動,甚至有多家網貸平台說「額度這麼低讓人怎麼活」之類的話。

或又回到銀行借款

霍木桐在文章中分析,原來網絡借貸平台的一些大額用戶,可能又要重新回到傳統金融機構去借貸。

《2016年全國P2P網貸行業半年報》顯示,當前大陸的網貸行業貸款餘額為6,212.61億元,借款人數達到了112.41萬人。也就是說,人均貸款額度為55.27萬元。

一般自然人在網貸平台貸款超過100萬的為數並不少;企業通過網貸平台的借款很多都是幾百萬的大額業務,比如供應鏈金融、房地產融資、類資產證券化等。

新規定中的掣肘因素

霍木桐發現,這一新規定中也存在難以解決的問題或受到牽制的因素。

比如,雖然有100萬、500萬這樣的總體限額,但是目前行業尚無統一的信息共享平台,因此很難有效識別借款人在其它平台的借款情況,那麼在不同平台的借款限額如何控制?

大陸網絡借貸平台問題多

霍木桐表示,大陸的網絡借貸平台容易出問題,是因為門檻低、信息不透明不對稱,監管方應該做到嚴格的信息披露,控制信息的真實性和可信度,否則可能導致投資人血本無歸。

近期比較典型的是泛亞公司和「e租寶」兩起事件。2015年4月,昆明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有限公司爆發「龐氏騙局」案,拿後來投資者的錢支付給之前的投資者,共計22萬投資者損失達430億元。

同年8月份,中國第一大網際網路金融投資平台「e租寶」公司停止交易並接受調查。「e租寶」共接受了90萬投資者高達750億元人民幣的集資。

截至今年6月底,大陸出問題的網貸平台共有1778家,約占總數的43.1%,接近一半。

大陸首家網絡借貸平台成立於2007年6月,業界人士普遍認為,大陸網絡借貸平台早已存在問題,一直缺乏事先的制度規範、缺乏監督,比如無需嚴格註冊、本應是仲介的平台卻隨意挪用客戶資金等,與歐美監管相差甚遠。

北京網貸行業協會秘書長郭大剛曾表示,美國網絡借貸平台的金融市場高度市場化,法律法規公開成熟,而中國金融市場的市場化程度不高,監管制度相對滯後。#

責任編輯:劉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