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社會

台內政部廣徵人才 接受推薦聽證主持人

【大紀元2016年08月19日訊】內政部今天表示,為完備公民參與機制,落實程序正義理念,將對於影響民眾權益甚鉅的重大政策決策過程,推動導入聽證程序,並公開接受各界推薦或自薦聽證主持人人選。

內政部說,內政部業務中都市計畫、土地徵收、都市更新等都涉及各種公共利益權衡與人民權益的影響。決策程序的設計如何反映決策理性的提升與社會團體的期待,一直是內政部的重大課題。

內政部表示,在各種程序機制中,聽證制度的建立,對釐清決策爭點,強化決策基礎事實、與科學基礎,以及增加審議對話,扮演關鍵性的角色。

內政部說為求慎重,將組成遴選小組,就各界推薦及自薦人選進行遴定,希望能以公正的方式遴選出「內政部第一屆聽證主持人」名單,人數以5至10人為限。

為確保聽證的公信力,內政部列出6項推(自)薦聽證主持人資格參考條件:曾任司法院大法官1任以上,聲譽卓著者;曾任各級法院法官或各級法院檢察署檢察官10年以上者;(曾)任大學校院教授、副教授5年以上,以法律相關領域者尤佳。

具律師資格,執行業務10年以上,聲譽卓著者;現任或曾任公務人員簡任職務滿10年以上者,富有豐富行政經驗者。熟稔行政程序實務及法規,並有處理程序問題之專業與經驗者。(轉自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