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社會

邱垂益任公職持股逾法定 台監察院彈劾

【大紀元2016年08月17日訊】監察院今天通過彈劾前新北市中和區長邱垂益,監委表示,邱垂益任職期間,投資2間建設公司,持股比例均超過法定10%上限,全案將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監察委員章仁香、楊美鈴提案,彈劾案由指出,邱垂益擔任原台北縣中和市公所前市長期間,兼任富梅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富耕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職務,且投資富梅持股比51%、投資富耕持股比例25%,均已超過10%法定上限,違反公務員服務法,核有違失,依法提案彈劾。

監委以11票對0票通過彈劾,全案將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轉自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