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

新房預扣稅或造成漏洞 期權賣家可趁機「抬槓」

【大紀元2016年05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王慧慧澳洲悉尼編譯報導)悉尼SME房地產律師行主管克雷曼(Andrew Kleiman)承認,當新的預扣稅規則在7月1日開始之後,使用期權合約購買開發地皮的房地產開發商可能會「趁機」放棄這些交易或支付更多資金。

據澳洲金融觀察報導,新預扣稅制度需要買家在購買200萬以上房產時,保留10%的購買價格並交給稅務局,除非賣家獲得澳洲稅務局的批准證書,證明他們不是外國居民,而且在稅務局的記錄清晰無問題。這是為確保外國賣家滿足他們的資本利得稅的義務而制定的。

新規定適用於所有市場價值超過200萬的房地產,包括空地、建築、住房及商業地產。

克雷曼向澳洲金融觀察表示,關於新稅有一個與期權合約有關的回溯問題,房地產開發商常常使用期權合約獲得必要的批准,然後在稍後的日期付款。

克雷曼說:「期權合約的條款是固定的、多年前簽署的,但仍被這個變化所限制。當期權合約被執行,買方有法律義務保留10%的購買價格,根據稅法要求把錢支付給澳洲稅務局,但這可能又違反了期權合約的條款(要求100%付給賣家)。」

因此,賣方可以拒絕交割,除非買家支付全款。克雷曼說:「賣家希望開發商完成銷售,但開發商說花了100萬獲得開發批准,導致房產的價值上升。也許賣家將被刺激終止合同,以更高的價格再賣給別人或利用開發商遇到的(新稅制)困境提取一些資金,或迫使開發商付出更多的資金。」

地鐵房地產開發公司(Metro Property Development)的銷售和營銷主管萊希(Phil Leahy)說,新的預扣稅制度「對澳洲房地產感興趣的外國人來說是更甚的壞消息」。

賣家可以用10%上繳預扣稅申請退稅,而未能保留10%的房款的買家將面臨稅務局的罰款。

責任編輯:簡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