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廣場

關樂:「西安事變」和解主線之十

訓慰

【大紀元2016年12月19日訊】訓慰

楊率衛隊若干兵,空氣亦呈緊張形。

彼偕張徑入蔣室,立正敬禮態度恭。

蔣邀就坐不敢動,宋即進言蔣尚病。

不能起坐故臥談,彼等就坐較易聽。

乃始勉就椅子坐,聆訓如雷貫耳鳴。

此次西安之事變,五千歷史絕續關。

不僅有關國存亡,民族人格高下見。

國家大局以為重,爾等決送余回京。

且亦不再強勉我,特殊要求無任何。

中華民國危轉安,人格文化高尚現。

自古君子知過改,民族前途增光彩。

爾等人格與精神,受余感召如此迅。

為我部下尚不愧,其他人更可知矢。

過去煽惑迷爾等,當我不公與不誠。

公私文電十萬言,爾等均已寓目檢。

一言一字是否有,不為國而為自私?

一絲一毫是否有,不誠不實欺人事?

余自興學帶兵始,對下與生訓二語:

余如自私負民國,得而殺我人人可。

如余言行稍妄欺,任何部下可殺余。

今餘日記文電等,均在爾等手之中。

言字是否可覓一,為余革命罪狀立?

如有仍照余訓辦,將余槍決在西安。

平日教人自行篤,余今愧怍絲毫無。

事變責應爾等負,原因亦自余疏忽。

為國平日餘一心,起居太簡太輕便。

遂引反動派乘機,煽動軍隊構害陷。

毀法蕩紀以致此,中樞民憂國損失。

余面黨國與人民,撫躬自問無以對。

余向中央與國民,引咎不能不請罪。

國家不能沒法紀,將官當應聽處置。

但余明了中宣傳,誤以誠意為惡意。

鹵莽滅裂禍國舉,爾等自認事始起。

我對爾等現知著,不僅無惡且愛護。

業已覺悟深懺悔,確實願送余返回。

部下不好繫上官,教誨部隊余常謂。

身為統帥教不良,罰部下應先罰上。

余應引咎自請罪,爾等悔悟呈中央。

覺悟尚早免擴延,中央當能逾格寬。

事受煽惑應下達,余祗知國不知他。

明禮義而知廉恥,負責任而守紀律。

平日教人余四語,教率無方應處理。

安慰爾等之部下,因此恐慌則不必。

高於一切國生存,不足計較於個人。

人格必保尤須知,民族基礎乃於此。

吾人生命可犧牲,法律綱紀不遷就。

束縛身體可以受,精神自由不能受。

中央國家責任擔,推諉放棄決不敢。

屢拒簽字下令求,民族人格必保全。

留垂後世余言行,且欲事實示爾等。

人格事大生死小,甚於一切人格重。

屢言如余簽隻字,等於將國滅亡事。

中華民國四萬萬,余為代表人格範。

如余臨難屈求免,人格掃地無顏面。

中華民族之人格,即等掃地以盡然。

無論個人與民族,人格喪失猶死焉。

平時四語既宣告,救國唯一之要道。

任何犧牲當不惜,維持人格揚正氣。

行不顧言決不能,陷國亡使無適從。

自經此次之事變,爾等應得一教訓。

須知一切人格重,一切都沒國利重。

坦承悔改擔責任,並應告知部下明。

民族道德必恢復,方可挽回我民族。

總理昔訓吾信義,民族至要道德基。

十餘年來余致力,精神尤重於信義。

言必信而行必果,二語向來自勉者。

凡與國民有利益,採納實行無不可。

國家存亡余前提,不計得失及恩怨。

民族力量不忍損,為挽國運置妥善。

余受總理寬恕教,親愛精誠處世道。

此次爾等悔悟速,足見尚知以國重。

此應服從中央令,中央決定唯是從,

垂危國運共挽救,轉禍為福之道成。

宋即在座速記錄,張楊聞訓覺摯誠。

二者慚愧色難禁,容態非常現感動。

責任編輯:高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