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信息

法國新型居留卡:多年長期居留

文/李婉清

【大紀元2016年11月14日訊】法國今年3月7日通過的移民新法規於11月1日開始生效執行。新法規是為了確保在法國定居的外國人更方便的融入法國社會,吸引國外人才來法定居。在尊重人權的基礎上,更有效地控制和管理非法移民。

新法規內容涉及多年長期居留、綠卡(10年長居)、人才護照居留、政治避難保護居留、打擊非法移民以及放寬外國居民治療政策等。本篇介紹新設的多年長期居留(學生長期居留將與人才護照居留將在另一篇綜合介紹)。

多年長期居留 (titres de séjour pluriannuels)

頒發這種新型的多年長期居留證,可簡化居留續簽手續。節約申請者去省政府排隊等待時間,同時也可有效提高政府辦公人員的接待質量。

該居留主要針對來自非歐盟國家的外國人。目前在法國居住的外國人超過580萬人,其中,來自歐盟的移民近300萬人,剩下280萬左右的移民主要來自非洲、中東、亞洲及美洲地區。

哪種人可申請此居留?

持有一年合法居留的外國人均可申請這種類型的居留。有效期介於兩年和四年之間,法國省政府根據申請者的實際情況,頒發兩年、三年或四年有效的長期居留。

何時可申請?

在更新居留證時,申請者需提出更換多年長期居留的要求,否則居留證類型不會自動更改。

此類型居留有可能被取消嗎?

有可能被取消的理由:

1,凡是獲得此類型居留的外國人,如因觸犯法律或對法國的社會安全造成威脅者,將被取消居留證。

2,以開公司名義獲得該居留者,在不申報的情況下,以非員工的身份從事某種工作,該居留證將被取消。

3,被取消此居留的企業老闆被要求離開法國後,一旦重新合法回到法國,在最初的三年內無權工作。

責任編輯:德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