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社會

助弱勢兒脫貧 台政府每年幫存1.5萬

今年元旦後出生的中低收入戶及長期安置兒少,政府每年提撥1.5萬元,協助脫貧自立。圖為示意照。(伊甸基金會提供)

【大紀元2016年10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蕭軒台灣台北報導)行政院13日表示,為協助弱勢家庭兒少脫貧,將以今(2016)年元旦後出生的中低收入戶及長期安置兒少為實施對象,每年由家庭和政府共同存入最高3萬元儲蓄,至年滿18歲後成為第一桶金,使其接受高等教育、職業訓練或創業等投資機會,協助脫離貧困循環。

衛福部表示,實施對象儲蓄賬戶,將由家長和政府各自存入及提撥最高1.5萬元(合計最高3萬元),存金利息免納所得稅,以0歲計算,年滿18歲後即可擁有最多54萬元的教育和職業訓練基金。

以去年出生兒童21萬人、貧窮率5%計算,每年約有1萬人作為實施對象,加上行政手續等費用,政府將編列1.6億元在教育部經費,作為社會救助積極的環節,並由衛福部執行。

對於部分貧弱家庭1年可能連1.5萬元都難以儲蓄,政府將媒合慈善單位認養協助,並提供實物給付減省弱勢家庭消費支出。衛福部次長呂寶靜表示,如果6個月內未有存款,將會有社工人員進行輔導,或建議金融機構提供理財教育。◇

責任編輯:尚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