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政評論

高天韻:也談中國的人權名片

【大紀元2016年01月09日訊】日前,大陸媒體發表了一篇對法學界人士的採訪報導,其中提到:中國用發展讓數億人脫離貧困,這是中國的人權名片。

如何評判一個國家人權狀況的優劣?首先來回顧一下「人權」何時超越國界、被納入國際組織的憲章。

1945年6月26日,《聯合國憲章》誕生。憲章的序言提到:「重申基本人權,人格尊嚴與價值。」當日,在五十個國家的二百多名與會代表中,中華民國代表第一個在文件上簽字。

1948年12月10日,在巴黎的大會上通過了《世界人權宣言》,規定了30項人權,將人權正式納入了國際法的範疇。以下是部份對具體人權的描述。

第三條:人人有權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

第五條:任何人不得加以酷刑,或施以殘忍的、不人道的或侮辱性的待遇或刑罰。

第九條:任何人不得加以任意逮捕、拘禁或放逐。

第十條:人人完全平等地有權由一個獨立而無偏倚的法庭進行公正的和公開的審訊,以確定他的權利和義務並判定對他提出的任何刑事指控。

第十八條:人人有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的權利;

第十九條:人人有權享有主張和發表意見的自由;此項權利包括持有主張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過任何媒介和不論國界尋求、接受和傳遞消息和思想的自由。

理論需要與事實對照。論及中國的人權狀況,則必須聚焦法輪功。

1999年7月,前中共黨魁江澤民發動了對法輪功群體的滅絕式鎮壓。在江澤民的直接命令下,對法輪功學員實施「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打死算白死」、「不查身源、直接火化」。數以百萬計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抓捕,他們承受了毒打、電刑、強姦、強迫注射破壞中樞神經藥物、野蠻灌食等百種酷刑的折磨,甚至出現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以牟取暴利,被國際社會稱為「這個星球上從未有過的罪惡」 。江澤民集團把持整個國家機器,軍隊和武警醫療系統大規模涉入,達到了隨意攫取器官、殺人如麻的地步。被活摘器官的法輪功學員數以萬計,甚至更多。據估計,這場迫害可能導致百萬計的法輪功學員死亡。

十六年過去了,在剛過去的2015,寫下了怎樣的信息?

3月2日,周向陽、李珊珊夫婦因修煉法輪功再次被天津公安綁架關押。11月30日,天津東麗區法院在辯護律師缺席的情況下非法開庭。公訴人給周向陽、李珊珊羅列了莫須有的罪名且不准二人自辯。

9月12日,高智晟律師在家中重讀了自己十年前實地調查法輪功學員受迫害所撰寫的材料,他感慨道:「在自己有了同樣的酷刑經歷後,才真曉了那種災難的何其驚心動魄!山東的魏秀玲「死」而復活而終於又死。今天再讀,其悲慘狀直使人窒息,她死前下身竟是裸露著的,我的心持續為之顫抖著。」

高律師因為代理和獨立調查法輪功學員受迫害的案件,並公開上書中共最高當局呼籲停止鎮壓法輪功,被中共瘋狂報復。2006年8月,高智晟被逮捕判刑,自2011年起被關押在新疆沙雅監獄,期間飽受酷刑和虐待。2014年8月高律師獲釋,但仍處於被軟禁狀態。著名維權律師的人權被剝奪和侵害,這將如何烘托那一張中國人權的名片?

10月10日,河北省涿州市法輪功學員董漢傑在冀東監獄被迫害致死。

10月19日上午,重慶市北碚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王曉霞第二次非法開庭。王曉霞暈倒在法庭上,神志不清、生命危險,其家屬及親友懇請法院停止庭審,馬上搶救,但法庭以需要領導批准為由,不准送醫。直到三十多分鐘後,法院負責人到場查看後才准予家屬將其送去搶救。由於耽誤了搶救時間。王曉霞於10月22日晚離世,終年四十五歲。

12月4日,天津南開區法院對熊輝豐老人非法判刑七年六個月。七十七歲的法輪功學員熊輝豐是中國航天事業的功臣,自2014年8月26日再次遭綁架後被非法關押至今。在他被關押期間,老伴含冤離世,其子在一天中輾轉於南開分局、南開法院和南開檢察院之間,向相關人員申請,要求讓父親回家見母親最後一面,但是遭到三個部門互相推諉無情拒絕。

12月21日,廣東省江門市中心醫院心臟移植科值班醫生兩次接到海外法輪功學員打來的電話,公開叫囂:「做了(活摘法輪功器官)又怎樣?是法輪功的,又怎樣?」「我們做的多的是,你可能還沒調查清楚,那太多了。」「數不勝數。」該值班醫生還威脅道:「你敢來,我就把你殺了。」

對法輪功的迫害還在繼續,活摘仍未停止。

據明慧網消息,在2015年,中共對829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716人次遭到非法庭審,遍及全國2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及175個城市。其中刑期最長的為12年,年齡最大者為84歲。這些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有警察、大學老師、法律教授、高級工程師、企業家等各界人士。

從2015年5月底至12月,中國大陸及海外逾二十萬名法輪功學員及家屬以真實姓名向最高檢察院、法院控告江澤民。然而,許多寄出訴狀的學員卻被騷擾、綁架或非法抓捕。

今日中國,民怨沸騰。群體事件層出不窮,數千萬冤民有冤無處訴,非正常死亡事件頻繁發生。在所有的人權悲劇中,法輪功受到的迫害因之所涉及的人數龐大和性質的慘烈成為任何人都無法迴避的重大問題。要評價中國人權,需要從閱讀法輪功學員那凝結著血淚的告江狀紙開始。要保障中國人權,必須立即停止迫害法輪功,懲辦凶手。

人權,是人的權利。為了他人的權利吶喊是對普世價值的尊重,對生命的珍惜以及對自身利益的維護。面對這場波及十多億民眾的慘劇,面對數百萬生命的消亡和其親人的無邊苦難,倘若良知尚存,你的心如何應對?是無動於衷,還是痛心疾首?是事不關己,還是拍案而起?是任罪惡繼續,還是伸張正義?人權不是名片,她是自由、尊嚴和光明的體現。

責任編輯:高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