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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賄絡與招待 台清泉岡軍官判8年

【大紀元2015年09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陳懿勝台北報導)空軍清泉崗427聯隊基勤大隊副大隊長中校白賀帆,涉嫌於2011年間負責督辦基地「機電工程案」等工程期間,透過掮客協助廠商得標,並接受廠商招待及收賄。台中高分院11日今依貪污罪判白賀帆8年徒刑、褫奪公權3年。

台中高分院判決書指出,白賀帆2011年負責督辦基地機電工程,得標廠商王姓負責人找來郭姓掮客搭上白男,意圖行賄。白賀帆收受賄賂後,唆使不知情中尉黃信評塗改簽約內容以符合投標規定,將採購契約中的「簽訂日期」、「資安保密切結」等私文書填上不實日期。

法官認為,白賀帆僅因貪念,率行需索不法利益及賄賂,依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褫奪公權3年,所有不得利益均追繳沒收;黃信評輕判4月徒刑、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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